巴州区梁鼎路改造项目预计12月底形成全线通车能力
地 址:城投大厦B栋17楼
电 话:0827-5267545
王明友(党委书记、主 任):主持市供销社全面工作。
胡天寿(党委委员、副主任):协助主要领导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业务科、信访科工作。主抓政务目标督办、行政效能建设、电子政务、信息、保密、档案、五创联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重大决策宣传贯彻、信访、防邪反恐、综合治理、依法治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精准扶贫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通江县社、巴中市烟花爆竹公司、巴中市钻山甲农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程 永(党委委员、副主任):协助主要领导工作。分管社务指导科、人事科工作。主抓招商引资、统筹城乡、统计、计划生育、党建、宣传、人才、老干部、综合改革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南江县社、巴中市富农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李光龙(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协助主要领导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主抓纪检、监察工作。联系巴州区社、恩阳区社、巴中市废旧物资回收公司。
程 庚(党委委员、工会主任):协助主要领导工作。分管财务审计科、资产办、资产管理中心、群团工作,主抓财务、审计、基建、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统战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平昌县社、巴中市巴食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四川省巴中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地区供销合作社的通知》(巴地机编[1994]289号),设立巴中地区供销合作社,后撤地建市,更名为巴中市供销合作社。属市政府直属事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发展。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担政府委托化肥储备任务;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服务工作。
(三)规划并组织全市供销社系统实施农村现代流通市场网络体系建设,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批发(交易)市场、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新型流通企业,推进农村流通服务现代化。
(四)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和经纪人队伍建设,开展人员业务技术培训,建立产品供求信息、生产科技服务平台,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
(五)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联合合作优势。
(六)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指导和督促全市供销社社有企业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管理和运营市本级社有资产,并享有出资人权益。
(八)对相关行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
(九)参与对外合作,密切经济、技术交流活动。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巴中市供销合作社设立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草拟全市供销社工作的重大决策、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2.负责供销社综合目标的制定、考核工作;3.负责宣传工作;4.负责接待、小车管理、承办会务;5.做好五创联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6.负责年鉴、社志、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及网站管理、收发、信息、信访、电子政务、文秘、印章、档案、保密等日常工作;7.做好民生工程、双拥模范城市建设;8.承办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回复办理;9.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10.负责制定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全市系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为重点的安全保卫工作;11.负责抓好综合治理、安全、维稳、防邪、应急、救灾、抢险管理等工作;12.负责本系统的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办,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减灾救灾工作;13.负责本系统的普法教育、安全知识的培训;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科
1.负责市供销社机关及直属企业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职称评聘、干部考察、人事报表、政策性安置等人才工作;2.负责党员干部培训、教育、组织建设及党务工作;3.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系统职工培训计划;4.负责全市系统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5.负责全市系统评比表彰先进和精神文明建设;6.负责指导和管理离退休人员等有关工作;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业务科
1.指导各县(区)供销社、市社直属企业业务的开展;2.负责检查指导本系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的落实,督促、协调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农副产品的组织供应、储存;3.负责新网工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全系统积极参加与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4.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5.组织对农村市场的分析和预测、预报,指导全系统社办企业的发展;6.负责招商引资、展示展销等对外开放合作工作;7.负责编制发展规划,指导技术改革和新产品的开发、项目开发、论证、立项、科技攻关等;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务指导科
1.负责供销社的社务指导和统计工作;2.负责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工作;3.负责救灾、精准扶贫、计划生育三结合等工作;4.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改革、改制、重组、发展工作;5.负责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在组织、管理、经营上实行开门开放办社,完善为三农服务的体系并指导农村专合组织的发展等工作;6.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商品质量监管、产品认证等工作;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务审计科
1.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务、审计、信贷的政策法规;2.研究制定全市系统财务、会计、审计管理制度;3.负责指导和监督会计、审计法规的执行和落实情况;4.负责争取和管理项目资金,汇总系统财务、审计、基本建设报表;5.负责指导全系统增收、节支、扭亏增盈、节能减排降耗工作;6.负责承办相关部门交办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监察室
1.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检查、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党规党纪和决议的执行情况;2.做好行政效能建设、软环境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3.履行党内监督和监察职责,对党员干部及一般职工履行职责、行使权力、遵守行政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4.协助本系统纪委案件的查办工作;5.参与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评比、选拔、任用工作;负责承办上级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资产管理办公室
1.负责对全市系统国有、社有资产进行登记、清理两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工作;2.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市系统房屋、土地纠纷、有关赔偿等问题的解决;3.负责协调全市系统新建营业网点、商场、交易市场的有关工作;4.负责拟定国有、社有资产管理规章和制度;5.组织企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工作;6.制定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7.组织社有资产经营和绩效考评,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信访科
1.负责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2.负责管理、交办、转送信访人员提出的信访事项;3.负责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及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4.负责督促检查下级社信访事项的处理;5.负责研究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信访工作;6.负责对本系统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和承办;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巴中市供销合作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9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按副县级配备),科级领导职数10名。
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包括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其领导按市委规定配备。
四、附则
本规定由巴中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巴中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