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第五期)监理项目询价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第五期)监理项目询价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下称区档案馆)拟开展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第五期)监理项目,现向社会公开诚邀相关机构参与本单位档案数字化服务监理项目工作,并通过区档案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在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内择优选择一家单位作为本项目供应商,选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第五期)监理项目。
二、项目内容
对区档案馆87万页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的全程监理项目监理。(详见***1:用户需求书)
三、选聘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身份的机构,具有档案数字化加工或者数据处理类项目监理工作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的法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股东及工作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近5年(即从2014年8月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未发生过档案安全事故、泄密事件。
5、投标人需有档案数字化监理相关工作经验。(数字化监理3年以上)。
6、必须具备1名项目负责人、2名监理工程师。其中具备高级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名。监理驻场人员不少于1名,负责人需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本科或以上学历。
7、投标人自身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工作人员完成本次数字化工作,不得把本工作转包给外机构,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不得频繁更换。
四、项目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7号。
五、服务期限
本项目工作周期为180个工作日。
六、项目预算金额
本监理项目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0000元。
七、报名提交材料
1、项目工作方案。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资格证照复印件、简要说明介绍材料。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5、投标人拟指派的监理工作团队成员名单、相关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
6、近年相关工作业绩证明。
7、报价承诺书(模板见***2).
8、无境外(含港澳台)组织、机构、人员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管理承诺书。
9、近5年未发生过档案安全事故、泄密事件承诺书。
10、项目报价材料。
上述1-9项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提交,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当正、副本表述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第10项材料一式一份,单独密封提交。所有提交的材料需在封面上注明“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第五期)监理项目”及公司名称。
八、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19年9月19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7号7楼
九、比选地点
荔湾区国家档案馆。
十、供应商确定方式
1、本次询价需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荔湾区国家档案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比选原则。根据各供应商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比选。(参见***3监理项目评分标准)
报价人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询价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确认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十一、其他事项
1、联系人:聂先生、冯先生;咨询电话:020-81690503;020-81543923。
2、区档案馆将对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
***:1、***1 荔湾区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 (第五期)监理项目用户需求书.pdf
2、***2 报价承诺书.pdf
3、***3 监理项目评分标准.pdf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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