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19年越秀区特困供养人员照顾需求等级评估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穗民规字〔2018〕11号)的有关要求,越秀区民政局拟公开遴选服务机构承接2019年越秀区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9年越秀区特困供养人员照顾需求等级评估项目
二、越秀区特困供养人员基本情况
2019年1月,越秀区共有特困供养人员1088人,入住政府供养机构特困供养人员230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858 人。
三、特困供养人员需要等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对象:越秀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约1100人。
(二)服务内容: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
(三)评估要求:出具照顾需求评估报告,确定老人的照顾需求等级,为民政部门确定特困供养人员的护理服务提供依据。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已确认服务对象的评估工作,于协议期内,凡新确认的服务对象将陆续予以评估。
(四)项目经费:评估费130元/人,共约15万元。根据各具备项目承接资质机构的实际开展评估对象人数予以结算。
(五)服务期限:2019年4月至12月。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服务机构异常名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三份,制订成册,并加盖机构骑缝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登记证书副本、同类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团队人员资质情况、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报名方式
报名服务机构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24日至30日。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越秀区民政局二楼社会福利救济科(广州市六榕路127号)。
联系人:李少峰、谭瑞芬;联系电话:83304866
八、评审方式
我局将专门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报名服务机构的整体资质、服务方案和服务工时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情况,确定4家项目承接机构。
九、其他说明
(一)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为有效报名,我局将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告知评审会时间。
(二)参加评审会的服务机构在签到时出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参加人员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参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机构法定代表人的,同时提交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按规定时间参加评审会。不能出示和提交上述材料的,其报名有效资格失效,将不能签到并参加评审会。
(三)凡被正式通知参加评审会的服务机构应如期参加。评审会结束后公布项目承接机构名单,并在规定时间与我局签订服务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
越秀区民政局
2019年 4月24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