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机械化作业中心车场保洁及车辆清洗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机械化作业中心为加强后勤管理工作,本着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加强对车场卫生及车辆车容车貌的清洗保洁工作,拟确定一家供应商承接本中心的车辆清洗和车场保洁服务。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机械化作业中心车场保洁及车辆清洗服务。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65万元。
三、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项目内容
工作地点主要为海珠区工业大道南新业路57号新业车场(简称新业车场)与南洲路102号机械化作业中心黄涌车场(简称黄涌车场),负责采购人所有垃圾压缩车辆、小型公务车辆和保障车辆的清洗保洁、车场保洁卫生。
(一)环卫作业车辆的清洗
1.负责对采购人约220台在用车辆每天进行不间断的精细化清洗(主要车型为新大康、斯太尔、杰狮、红岩等),做到每台车污水开关开启并冲洗,尾斗、污水槽无垃圾杂物堆积,并达到广州市垃圾压缩车辆防滴漏检查标准,且积极配合采购人对故障车辆人工装卸垃圾、车厢内垃圾人工清理、垃圾压缩车大梁内垃圾铲除工作,员工身体素质需良好,能接受室外日晒雨淋臭气熏天的恶劣环境。
2.负责洗车平台沉淀池清淤工作(明渠每天清理1次,三级污水沉淀池每月清理1次),且每天需不间断的降尘除臭工作,每半年委托有资质单位对采购人车场区域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检测结果要达到合格标准。
3.需随时配合采购人做好压缩车辆外勤故障车的人工装卸垃圾工作,有必要时做到24小时制工作,并能接受室外日晒雨淋臭气熏天的恶劣环境。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合采购人对下属23座垃圾压缩站三级污水沉淀池进行淤泥清理工作。
5.各供应商可在评选前前往作业现场进行勘察,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南新业路57号。现场联系人:何部长,020-84377242。
(二)车场保洁及园林绿化服务项
1.负责采购人新业路57号大院车场外围3米以内周边及大院内的清洗和保洁管理。
2.负责采购人车场外围3米以内花木的修剪工作等。
3.负责采购人车场地面油污、污水、积水、维修垃圾等方面的清洗清洁工作。
4.负责采购人洗车平台的墙壁、花基、楼顶花木浇水、施肥管养维护、车场内外杂草清理、其他搬运等工作。
(三)办公楼层保洁服务项
1.负责采购人办公楼二楼走廊、厕所,四、五楼员工宿舍走廊、厕所、冲凉房、办公楼后门一至六楼楼梯的保洁工作(厕所每天定时清洁不少于3次/天,其它区域不少于1次/天)。
2.负责采购人饭堂一楼至三楼的厕所、一至三楼楼梯的日常保洁工作(厕所清洁不少于3次/天,其它区域不少于1次/天)。
3.负责采购人办公楼天台、饭堂三、四楼天台的保洁工作。
4.采购人临时安排的,需中选供应商协助的其它工作。
(四)项目要求
1.工作要求
1.1 每天早上8点前和下午4点后使用高压洒水车对车场进行一次全面冲洗,保持车场干净整洁。5月至10月每天13:00-13:30除臭一次。
1.2 随时对环卫作业车辆进行清洗保洁,保证车厢尾斗无垃圾堆积,污水槽已打开放水,接受采购人的检查。
1.3 保证车场干净整洁,无油迹污染、无大量垃圾堆放的现象,并及时对场地周围的垃圾进行清理。
1.4 按采购人要求在重点位置设置清洁登记表,由中选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按保洁要求实时做好登记,每月底将登记表交回采购人保存。
1.5 中选供应商安排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驾驶、使用车辆设备,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工作人员在使用水电及车辆、设备时,必须以节约为原则,工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关闭工作设备。
1.6 中选供应商在使用高压洒水车时,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线路行驶到指定的水站加水、油站加油,不得搭乘与工作无关人员。任何偏离路线、非正常停靠的情况必须如实向采购方报告。
1.7 洗车工作人员在清洗车辆过程中,发现有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及其它有碍车辆行驶安全的情况,清洗工作人员及时报告车辆调度部门处理。
1.8 严禁倒卖采购方需回收的物品(包括废旧物资)。
2. 人员要求
人员岗位配置一览表
注:上述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文件。
3. 器材和用品要求
3.1 高压洒水车、水电由采购方提供。
3.2 清洁工具、用品、器材、耗材由中选供应商负责。
4.其他要求
应急情况下,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24小时值班服务。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的登记证。
2. 供应商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供应商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
供应商应按下列名称、顺序、自行编制装订报名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的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 项目服务方案:根据***一综合评分表各评审因素制定对应的项目方案(加盖公章)。
4. 报价单(报价应为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需费用的含税价,报价超过采购公告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其参选文件视为无效)。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11日,每天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材料递交地点:海珠区宝岗大道1号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9办公室,电话:020-34368625。
八、供应商确认
由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领导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定,采取评分制方式,获得分数最高的确定为中选单位,正式通知后签订服务合同,并在本公告发布网址公布最终中选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机械化作业中心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