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文明劝导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四城同创”文明劝导志愿者服务活动,纠正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栏杆、车辆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不断提高我区市民文明素质。根据市、区“四城同创”办工作要求,我局成立文明劝导志愿者服务小组,现将文明劝导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2月24日—30日;2020年1月22日—2月4日;2020年2月26日—3月3日。
工作日上午7:50至8:50,下午17:00至18:00;休息日上午9:00至10:00,下午16:00至17:00。
二、活动地点
金龙大道与永兴路十字路口(市广电局)。
三、文明劝导志愿者服务小组
详见***:文明劝导志愿者服务小组名单。
四、劝导任务
(一)对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横穿马路、跨越护栏、闯红灯、抢红灯行为进行纠正、劝阻。
(二)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行为进行纠正、劝阻。
(三)对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路行驶、逆向行驶、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停放,对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等行为进行纠正、劝阻。
五、活动要求
(一)志愿者人员定时、定岗定责,每次2人(1男1女)。按时参加劝导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分管领导请假。
(二)志愿者统一穿志愿者服务红马甲,每人配发一个口哨,下雨天照常开展劝导服务。
(三)志愿者服务期间严格实行“六不准”。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打闹嬉戏;不准玩耍手机;不准对不文明行为视而不见;不准抽烟、吃零食(喝水除外);不准做出其他有损志愿者形象的事(不得频频拍照等)。
(四)志愿者需提前15分钟签到,严禁代签,签到签退要拍照(社区工作人员处签到),并传局志愿者服务微信群。
(五)现场有社区工作人员和交警,听从指挥,配合交警完成劝导任务,让接受处罚人员完成“五选一套餐”。
(六)凡参加本次志愿者活动的人员,表现突出的将进行通报表扬。
达州市通川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