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庙子乡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有关部门:
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当前,我乡已进入森林防火高峰期,确保祥和安宁的节日气氛,现就“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部署周密
“清明节”期间,返乡人员多,林区生产和非生产性用火剧增,火源管理难度加大,冬季林区植被干枯,林下可燃物载量增多,目前正在实施2020-2021年松材线虫病除治,除治工作面宽量大,及易引发森林防火,现防火形势严峻。各村民委员会及乡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动麻痹思想,保持高度警惕。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要求和部署,对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做好节前安全大检查,切实把森林防灭火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确保不出问题。
二、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各村民委员会及乡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落实,把森林防火责任真正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具体责任人员,层层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将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到村、组干部及生态护林员的肩上,实行分片包干,划分生态护林员的管护区域、管护面积及重点路段,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火有人扑、责有人担,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的作用,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安全。
三、强化宣传,提升意识
各村民委员会及乡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森林火灾防范措施落实进行督导检查,要通过标语、发放宣传单、宣传车、院坝会、微信群、QQ群、多形式、多渠道对森林防灭火进行广泛宣传,进-步提高广大干群森林防火意识。提升林区干部群众、施工作业人员、旅游人员的森林防火意识,增强森林防火观念。在重要生态区醒目位置和进入林区的主要道路路口书写标语,设置警示牌,生态护林员切实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做到守土有责,全力营造森林防火氛围。做到“时时讲宣传,处处是宣传”大力普及森林防灭火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努力形成森林防灭火群防群治格局,确保度过一个祥和的“清明节”。
四、完善预案,严阵以待
各村民委员会及乡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加强对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指导,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各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单位的应急扑火队伍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确保一有火情迅速出动。一旦出现火情,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科学调度指挥,严防小火酿成大灾。
五、加强值守,严控严防
“清明节”期间,各村民委员会、乡级有关部门及生态护林员要保持通信畅通,确保指挥调度及时有效,坚持24小时和领导带班制度,节日期间,实行森林火灾日报告制度,每日16时前向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当日森林火情信息,有火报火,无火报平安。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森林火灾,对贻误扑救时机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乡防火值班电话:0818-8962001。
万源市庙子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