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三届十三次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上级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四个最严”要求,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确保“十四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突出关键环节,扎实开展风险防控
(一)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
1.加快“川冷链”平台应用,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建立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追溯体系,推动溯源信息资源跨部门共享,稳妥有序向社会开放(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配合)。
2.严把入口关,加强入邻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措施,推进冷链进口食品运输车辆随车携带的“三证一报告”(即道路运输证、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和对车辆消毒情况进行查验,严格信息登记(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实施统一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推进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公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对进口冷链食品采用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柜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场所等管理,严防聚集性疫情和食品安全事故(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动态评估研判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病毒的风险,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每周开展核酸检测,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到疫苗应接尽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冷链食品运输企业、冷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工点、冻库和冷链食品市场等重点行业和区域,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妥善解决处置(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3.试点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分析,持续开展农用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在安全利用类耕地推广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模式,在严格管控类耕地推行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退出水稻小麦等口粮种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严格落实粮食收储企业出入厂(库)检验制度;督促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进货查验,索取粮食收储企业的出库合格证明文件或自行检验合格,确保采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县粮食物资储备中心牵头,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发挥质检体系效能,加强粮食流通全链条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严格粮食收储企业资格审核,将镉列入粮食收储出入厂(库)的必检项目(县粮食物资储备中心负责)。对市场中流通的大米及粮食加工品重点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强化风险评估与抽检监测
5.市场监管环节食品安全抽检量达到3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达到1批次/千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定量监测样品量达到1批次/千人,共1000批次,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7.5%(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完成省市林业部门下达的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质量监测任务(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
6.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加强信息共享,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定期发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落实县级部门会商研判制度、协调处置机制和不合格(问题)样品核查处置检监联动规则,食品安全“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85%(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国内外非洲猪瘟、疯牛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信息和境内外食品安全事件的分析研判,及时采取针对性风险预警措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开展进口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加强监督抽查不合格食品复核,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处置,适时对相关企业进行核查处置(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强重点品种监管
7.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学校食堂规范管理;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扎实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等行动(各镇、县教科体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机构比例达55%以上(县民政局负责)。对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集中交易市场等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抽查考核(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民政局、县教科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常态化开展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县民宗局负责)。加强流动食品摊贩监管力度,重点整治学校周边、市场周边、商业核心区等地无证流动食品摊贩,督促办理相关证件,积极引导入室、入市规范经营(县综合执法局负责)。
8.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完善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制度,强化农村流动厨师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建立完善“一厨一册”。严把食材采购、加工关,督促做好宴席现场清洁、消毒等工作(各镇(园区)、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深入开展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督促大型食品批发企业等重点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全面实现食品经营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当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加强特殊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10.深入实施“四川白酒品质提升工程”,全力推进营商环境、提升质量、溯源体系、规范秩序、落实责任等各项工作;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严格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规定(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经济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助推肉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持续开展餐饮质量提升工程,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实现餐饮服务提供者培训考核全覆盖,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改革;持续倡导“公勺公筷、中式分餐”“节约用餐、光盘行动”等新兴“食”尚用餐方式(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扎实推进广安市公共餐具饮具消毒管理条例实施(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对食品工业企业安全循环生产、检验检测设备技术改造支持力度,提升食品企业智能化、清洁化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县经济信息化局、县教科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紧扣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治理水平
12.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深入推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30%(县教科体局负责)。提升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化能力,推进“智慧农产品市场”试点,建立农产品市场数字档案(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机制;深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化证书改革(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进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信息系统的应用,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统筹推进肉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县商务局负责)。
13.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实施食品经营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两个名单制度(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诚信管理体系培训(县经济信息化局负责)。
四、聚焦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14.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护旗”“春风”“冷链物流”系列专项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域,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违法犯罪(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国家“治违禁促提升”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各类禁限用药物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15.开展“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扎实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执法行动,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联合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农村地区无证无照经营、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16.狠抓大案要案、典型案件,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农产品、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持人民中心,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17.持续开展“双安双创”,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迎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超市、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及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提升畜禽养殖绿色发展水平;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18.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县食安办牵头,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配合)。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景区、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普及“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和进行舆论监督,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和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的典型经验(县委宣传部负责)。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原则,加大食品安全普法力度,推动相关部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推动渝邻两地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协作机制,推进“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跨区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动渝邻两地建立健全食品检验检测认证、执法办案等合作机制(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强化考核评议,推动责任落地落实
20.年底前向县食安委报告本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负责)。推动各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台账并按季度调度;推进全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县食安办负责)。
邻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