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通知书广州东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广州东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14〕228号),我委于2014年4月9日对你司进行了资质核查,发现你司存在以下问题:
1.缺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缺有职称工程技术人员资料;
3.缺5台自有的混凝土运输车资料;
4.缺1台混凝土泵车资料;
5.缺生产场地土地权属证明资料;
6.缺企业法人、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资料;
7.缺设备、财务、廉政等管理制度。
请你司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限至2014年6月15日,并于2014年6月16日前将书面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报我委。整改过程中企业应暂停新接工程、不得新申请资质。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我委将依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撤回你司资质。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