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民生优先积极推进2020年住房保障工作
1.住房保障工程建设。一是发放租赁补贴40户,资金7.06万元。二是公共租赁住房新入住和资格复审共269户(其中:农民工保障性住房27户),清理完善“两张清单”信息系统录入。三是加强公共租赁住房日常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催缴房租15万余元。四是棚户区改造有序推进。其中:大乘镇已完成一期86户建房和分房,有序启动二期建设;屏山镇新建住房148套安置已基本完成,待验收;中都镇新建住房安置已基本完成,已分房待验收。
2.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一是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对开发企业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虚假广告、违规预售等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三是严格商品房维修资金归集与使用管理,全年共归集4699套资金约1809万元。四是加快商品房备案,已完成备案登记3650户。五是办理二手房交易1187 套11.63万平方米 (其中:住宅1131 套、 面积11.39万平方米,非住宅 56套、面积0. 24万平方米)。
3.强化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物业服务机构管理。一是严格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备案38家。二是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备案14 家。
4.有序推进农民工购房补贴申报工作。全年共收取审核补贴申请资料751户,补助金额:792.1349万元,总面积:76050.99平方米(其中:商品房购房补贴293户,金额:566.1522万元,面积:28307.61平方米;安置房购房补贴458户,金额:225.9827万元,面积:47743.3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