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中共屏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各部门“三定”规定,指导县级部门及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拟订全县各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县级机关和县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批。
4.负责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县委机关、县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县级各部门之间及县级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5.负责县、乡(镇)股级机构的设置、调整。
6.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县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7.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8.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年检、管理、变更、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重点工作
1.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2.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3.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法人年检工作。
4.机关单位域名注册登记管理工作。
5.政府职能转变工作。
6.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7.年终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8.机构编制督查检查专项工作。
9.机构编制年度考核工作。
10.机构编制12310平台建设。
二、部门概况
县委编办下属事业单位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财务方面由县委编办统一管理,未单独进行财政预算和决算。
三、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县委编办预算收入总额为97.62万元,比2018年预算收入总额减少11.55万元,同比下降10.6%,其中:“经费拨款”安排收入97.62万元,比2018年部门预算减少11.55万元,同比下降10.6%。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县委编办预算支出总额为97.62万元,比2018年预算收入总额减少11.55万元,同比下降10.6%。其中:“经费拨款”安排收入97.62万元,比2018年部门预算减少11.55万元,同比下降10.6%。减少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有一名已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县委编办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委编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委编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2019年支出预算数为:职工工资、公务费、生育保险等行政运行经费65.93万元,机构改革工作、县编委会议工作、域名注册登记管理和维护工作等项目经费14万元。
(二)职工养老保险,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2019年支出预算数为8.71万元。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2019年支出预算数为3.75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2019年支出预算数为:住房公积金5.23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5.18万元,其中:办公费2.71万元,差旅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0.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4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在年初项目预算中预算办公室设备购置费1万元
七、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委编办资产总额58.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4万元,固定资产49.3万元。固定资产与上年相比增加了0.59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县委编办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我单位本年度有3个部门预算项目,分别是:域名注册登记管理经费4万元、县委编委会议经费2万元、机构改革经费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用1万元)。
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详见***。
九、“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相比均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县委编办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降低33%,主要原因是贯彻八项规定,例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县委编办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7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降低14.3%。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购置新车计划,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四川省财政厅后勤中心、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等。
(九)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财政财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屏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