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宾市豪迈职业培训学校等培训学校申报就业专项资金补贴的公示
2018年8月,宜宾市豪迈职业培训学校等培训学校根据屏山县人社局、屏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屏人社办发〔2016〕22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屏财函〔2018〕101号)文件精神,在屏山县开展了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共计201人,拟拨付宜宾市豪迈职业培训学校等培训学校共计10980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宜宾市豪迈职业培训学校等培训学校开展培训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地址:屏山县新县城行政中心2号楼1楼;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联系人:万庆瑜;联系电话:5724609;邮政编码:***5350。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