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乡人民政府
龙溪乡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编制形成了《龙溪乡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在屏山县政府信息目录系统和屏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bps.gov.cn)上公布。
一、概述
2017年,我乡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建设和宣传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扩大群众的舆论监督范围,促进政府公信力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
我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综合办主任等相关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乡综合办。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的具体负责人员的业务工作,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由乡属各站所负责人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乡长批准后,由乡综合办负责办理。领导小组不定期对综合办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督查,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列入了乡委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工作措施到位,推进规范化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公开意识不强、公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乡党委、政府认真分析查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行为,树立服务型基层政府形象。严格执行公开承诺和执法程序等规章制度,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规范基层政府行为,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努力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问题。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社会高信度,严肃了工作纪律,强化了队伍建设,提高了执法水平,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
三是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服务意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改变冷、硬、横的工作态度,把查隐患、促整改、保安全等工作作为服务人民,促进社会发展的落脚点;作为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多渠道多形式为人民提供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1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乡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全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二是部分动态信息公布得还不够全面、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的力度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对需要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三是公众参与度不高,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乡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落实责任,确保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搞好政府信息公开评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