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决算公开
四川省屏山县档案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接收管理利用档案,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集中统一管理党和国家档案及有关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积极提供利用。
(二)2017年主要工作。
1、档案法制建设。一是“6.9”国际档案日开展了档案法制宣传活动,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发放宣传册500多份,通过宣传,加深了广大干部职工对“6.9”国际档案日的理解,也强化了档案工作的法纪意识;二是联合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县城建局对40余个立档单位进行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尤其狠抓了15个乡镇的移民档案和精准扶贫档案执法检查。
2、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继续按照《屏山县档案局关于加强全县机构改革中档案管理工的通知》(屏档发〔2015〕9号)的要求,继续做好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体育和文化广电局、县农林局、县卫计局等机构改革单位妥善处置撤并前后档案的归属和流向。截至10月中旬,指导屏山县人大办、屏山县中医院、屏山县县医院将待移交进馆档案整理规范并完成档案移交进馆工作;二是指导辖区内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完成县电力公司、宜宾米奇食品有限公司、宜宾五尺道食品公司计3家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三级认定;组织对屏山县新县城住宅楼A33地块安置房、屏山县石盘工业园区何家咀排洪工程、屏山县城关第二幼儿园等5个移民工程项目进了档案专项验收,超额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三是联合县农村移民安置指挥部办公室、县城建档案室和县扶贫和移民作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鸭池金鸭、太平通林、新市白花等农村移民集中安置点档案的规范情况进行了逐一督查,为集中安置点档案的进一步规范和下一步顺利通过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打下了坚实基础;积极配合农林部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建档工作,主动履职,做好了档案收集、归档的指导、检查和验收工作。四是强化民生档案指导,主动***到县农林局、县扶贫移民局、县环保局、县就业局、县社保局等近20个单位对其土地确权、林权、移民、扶贫、环保、社保、地籍等民生类档案进行指导。
3、服务精准扶贫。与县扶贫移民工作局联合草拟并由屏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乡镇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退出贫困村精准扶贫档案资料归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村级档案规范与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屏山县12个达标退出贫困村精准扶贫档案收集齐全、建档规范。同时,5月至10月借到各乡镇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之机现场查看、指导了乡镇所辖行政村2016年精准扶贫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4、“三个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充实了馆藏资源,接收了人大办、广电局、县医院、中医院、安全乡等1996-2005年文书档案共300余卷(盒)案移交进馆,全部经过冷冻杀菌处理;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档案馆检索体系一览表》,优化了档案查阅程序,简化手续,进一步方便群众查阅档案,截至目前,共接待档案查阅利用1090人次,提供利用档案 2857卷、3008件次、免费为群众复印档案资料6006页;三是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强化档案管理“九防”措施,有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完善了值班制度,增添了物防设施,排查了隐患,安装了数字高清监控设备,进一步提升技防措施。耗资4万余元对馆室自动消防系统进行了整改修复。
5、档案数字化建设。全面完成市下达2017年档案数字化任务200万页,并已入库供人民群众查阅利用。馆内数字化档案查询硬件平台基本建成,正全面稳步推进数字档案室建设。
6、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发了《屏山县档案局关于2017年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屏档发〔2017〕10号),确定2017年档案规范化管理16个单位中乡镇3个,县级企事业单位1个,国有企业1个,民营企业2个。6月底至11月中旬,验收组通过听汇报、实地检查、查看依据材料、反馈意见等方式,对被验收单位档案工作的组织管理、文件材料归档、整理和档案安全保管、开发利用、移交等情况进行了察看。依据《检查评分标准》,共评出合格单位16个(其中,新创省三级的3个,晋升省二级的2个,复查11个)。
7、档案宣传与文化建设。一是积极开展对外宣传,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及时报送了相关信息,门户网站内容更新37余条,上报市局信息简报42篇。市档案局网站采用13篇,省档案局网站采用13篇;二是自办档案业务专题培训2期,共计114余人参加了培训;三是完成《飞越浪花的绝唱》--屏山县金沙江下游船工号子史存编研;四是创新爱教基地建设,积极充实爱教内容,6月完成屏山“荣誉公民”评选,由县政府授予了55名同志为屏山“荣誉公民”,并于10月将“荣誉公民”入馆进行宣传展示;五是在全县各立档单位开展“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征文比赛,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8、档案部门自身建。积极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两学一做”,将档案执法检查、机关干部教育、“七五”普法、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机结合起来,配合推进依法治县,全力推进依法制档,为全县打造良好环境贡献了力量。
9、综治、维稳、妇联、卫生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中心工作,阶段性任务完成较好。
10、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强化帮扶力量。根据我局年初领导班子分工情况,由局长主管扶贫工作,同时兼任驻村工作组副组长,副局长协助分管扶贫工作,同时另派一名驻村工作组成员,各包户干部切实履行职责;二是严格驻村干部管理。按照“五个一”帮扶要求,保证驻村干部人员到位、时间到位和措施到位;三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为彻底改善基础设施,硬化村道9千米,便民路2千米,便民桥1座,新建聚居点1处(28户贫困户住房全面改善),新建成党群活动中心;围绕贫困户增收,建成肉牛养殖小区6个,引种存栏肉(母)牛100余头,加快推进生猪代养场建设,力争年底存栏500头。四是确保年底“脱贫摘帽”目标。根据脱贫计划安排,仔细对照“1低5有、1超6有”总体目标,一一对号入座,确保有账可算,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全面规范村、户档案资料,对照屏委办发〔2017〕***号、屏脱领办发〔2017〕44号通知要求,仔细梳理分类,查漏补缺,确保统一规范有序。
二、部门概况
屏山县档案局(馆)是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二级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全年收入为172.5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0.71万元,财政扣减额度1.19万元,年末实际结转结余29.5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2.45万元,占99.95%;利息收入0.08万元,占0.05%。
2017年总支出20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6万元;项目支出39.69万元);财政补助支出201.97万元,占99.96%;非财政补助支出0.08万元,占0.04%。全年工资福利支出113.63万元,占56.24%;商品和服务支出34.89万元,占17.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84万元,占6.85%。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45万元,比上年收入199.51万元减少了27.03万元,下降13.55%,原因是2016年末结转结余29.52万元;2017年总支出20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6万元,比上年188.2万元减少了25.84万元,减少13.73%;项目支出39.69万元,比上年24.66万元增加了15.03万元,增加60.96%,原因是加大了对项目档案管理投入),比上年212.86万元减少了10.81万元,下降5.08%,原因是节能减排,节约开支;财政补助支出201.97万元,占99.96%;非财政补助支出0.08万元,占0.04%。全年工资福利支出113.63万元,占56.24%;商品和服务支出34.89万元,占17.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84万元,占6.85%。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81万元,下降13.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12万元,占89.68%;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万元,占5.27%;医疗卫生支出4.22万元,占2.09%;住房保障支出5.98万元,占2.9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为181.12万元,完成预算119.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29.52万元。
2.教育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3.科学技术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4.2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7.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4.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13.33%。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此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万元,均为国内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开展档案业务培训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档案局机关运行支出34.81万元,比2016年减少了31.91万元,减少47.8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新购监控系统等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屏山县档案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屏山县档案局(馆)有房屋及构筑物1828.4平米,原值465.19万元;通用设备原值50.6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原值72.08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17年,屏山县档案局还未开展此项工作。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屏山县档案局
2018年10月8日
附:决算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我单位主要是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指档案局(馆)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档案局(馆)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馆)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档案数字化建设支出。
12.“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国内接待)。
13.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14.财政应返还额度: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科目,用于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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