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垃圾填埋场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各乡镇垃圾填埋场存在问题的督查通报》(珙治理办〔2019〕36号)文件要求,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赓即安排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垃圾填埋场未建立渗滤液处理台账
整改情况:立即安排落实专人负责垃圾填埋场的渗透液处理工作,及时建立完善台帐,对渗透液的产生量和处理量及时进行登记,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目前渗透液的台帐已建立正在逐步完善。
二、垃圾填埋场无管理人员,未设置管理规章制度
整改情况:玉和苗族乡垃圾填埋场是明确有专人管理,也建立完善了管理规章制度,由于垃圾填埋场封存未使用,长期管理维护不到位,之前张贴制作的管理人员和管理规章制度公示已不知去处,目前已联系广告公司将管理人员和管理规章制度印制来张贴,广告公司正加紧制作中。
三、垃圾填埋场围墙有轻微破损
整改情况:垃圾填埋场由于封存未使用,长期管理维护不到位,造成围墙破损,下一步工作中,将在垃圾填埋场四周设置围栏,进一步起到封场、禁止使用的目的。目前,正在积极联系相关人员落实相关工作。
珙县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