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四措施强化617地震重建资金监管
一是寓监督于促进日常管理当中,加强资金的流程监控。出台6.17地震珙县抗震救灾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日常的监督检查与各救灾资金使用部门、乡镇建立联络制度、建立每周不少于2次的巡查制度等方式,确保组织、指导乡镇及县级部门财务人员开展资金管理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对重建项目实行全过程***审计和财政评审,规范资金拨付、使用、监督等流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问题解决在事前、事中。
二是规范管理上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珙县财政局全面参与,先后制发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宁6.17地震抗震救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珙府办函﹝2019﹞80号);珙县6.17地震灾后重建委员会关于印发《珙县6.17地震受灾群众安置补助及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发放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珙重建委〔2019〕1号)。《关于加强6.17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的紧急通知》《6.17地震救灾款物管理提醒事项》制度,实现了灾后重建财政评审和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着力进行地震救灾资金业务处理规范化讲解培训。12月16日,在县政府2号会议室对全县各乡镇、部门、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等300余人的财务负责人及会计进行灾后资金业务处理规范培训。宜宾市财政局严敏专题针对6.17地震救灾资金业务处理规范进行详细解读、对救灾资金来源和主要经济事项账务处理举实例予以说明。
四是大力开展重点监督检查。确保监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对全县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开展拉网式检查。县财政局会同县审计局分别于2019年9月、10月两次对受灾乡镇和县级部门救灾重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工作立足于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机制建设和优化机制建设,逐步构建救灾重建资金的监督制度体系并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