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食药局2013年八项措施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
2013年,珙县食药局结合全局工作,以专项整治为切入点,筑牢餐饮业软、硬环境建设,八举措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提高市场准入标准,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完善前置许可机制,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细化餐饮业态分类,理顺许可受理、审查、发证程序,强化许可工作层级监督,明确事权划分,切实做到了从源头上抓紧、抓好、抓实。
二是清理餐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对县城内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清理,对聘用无健康证从业人员的餐饮业主先予以告知并下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健康检查的通知》,要求其限期取得健康证,对逾期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仍然从事餐饮服务的提供者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惩处,使县城内的餐饮从业人员持证率达95%以上。
三是规范小餐饮经营管理。认真开展小餐饮现状调研,掌握详情,按照引导扶持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加强分类整治指导,使其持证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小餐饮单位集中经营,规范管理的目标。
四是打造示范街、示范店及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采取驻店指导、包干到人、定期督查的方式对示范街进行整治,不定期开展示范店的回访督查工作,防止回潮反弹,并成功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
五是整合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2013年以来,我局加大专项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进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主要开展食品安全百日行动、白酒、食品添加剂及地沟油等专项整治工作。
六是加大食品稽查办案力度。建立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稽查执法机制,加大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查处力度,今年以来我局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5起,结案5起,没收过期食品25公斤,罚没款1.43万元,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已经形成。
七是积极开展快速检验和监督抽检工作。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充分发挥快速检验的支撑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对县内餐饮服务环节经营的淡水鱼虾、腌腊肉、辣椒粉、煎炸用植物油、非发酵豆制品、自制饮料、油条等7类常见、常用品种的监督抽检工作。
八是努力提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高效、快速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对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食物中毒报告、现场调查处理、后期处理等予以明确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