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等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组织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组织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4、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建筑活动,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5、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6、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7、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定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8、负责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世界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9、负责推进建筑节能、村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指导白蚁防治工作。
10、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县建设行业协会的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系统的信访工作,督察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11、负责县政府非经营性城市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监督管理。
12、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研究建设时序,牵头组织编制近期建设项目计划、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并督促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提出、审批、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
13、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的监督检查和城市管理的监督和考核。
14、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爱国卫生工作,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日常监管。
15、加强县城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快推进金河新区建设。一是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2016年11月启动,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市政道路金河大道、山茶路、经一路至经八路等十一条已全部建成;S309、环山路、滨河路等已完成80%;正在实施道路绿化亮化工程,金河大道亮化绿化工程已完成;余箐工业园区景观工程已完成;建筑面积20759m2保障性安居房已竣工验收交付入驻。二是房地产项目有序推进,珙县碧桂园、玛斯兰德国际酒店、鑫洋.金域湾、金域华府、金域天宸,阳光山河府、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等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中,新建商品房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约2000套。
2、加强市政建设和管理。2016年投资100万元实施城区亮化工程,其中:武家桥西至杉木树中学路安装路灯14盏,武家桥至S308省道安装路灯52盏,购置路灯安装高空作业车1辆。2017年投入380万元实施巡场商务宾馆一条街综合整治工程。2019年投入12008.5万元珙县乡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BOT),在珙泉镇和上罗镇建设两座日处理为110T/D的垃圾压缩转运站并配套转运设施。近五年,累计投入600万元实施春节期间喜庆氛围营造(亮化)工程;累计投入1000万元维护城市市政设施,更换车行道井盖1215个、水篦子262个、人行道井盖整治1053个,疏通排水管道2200米。加快园林城市建设步伐,建成区绿地率由2015年的35.2%增长为2020年的41.25%,超出预期值3.25个百分点,建城区绿化覆盖率由2015年的39%增长为2020年的45.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44平方米,超额完成指标。
3、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近五年,投资12亿元用于安居工程,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1261套(含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每年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约1000户;公租房分配入住423套;农村土坯房改造171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213户。
4、中心镇建设情况。一是上罗镇投入资金3884.86万元,加快镇村道路连接线、道路拓宽改造等的建设。投资1000万元,完成原下罗场镇1.4公里街道黑化,新建成环城路1.1公里;投入1405万元,实施23.53公里公路、24.36公里产业路;建成一院三基地(红色教育上罗影院、川南革命红色教育基地、地域经济文创基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及代家村党建引领示范教育基地)。二是孝儿镇围绕以蚕桑、生猪养殖产业作为支撑的现代农业,以能源产业、农产品深加工为主的工业产业,辅助发展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及现代服务的第三产业,打造川南知名工业重镇及现代农业旅游示范镇的发展思路,大力实施基础及市政设施、社会公共管理与服务事业设施建设;推进9+N公共设施项目建设,配套符合标准的城镇路网、生态绿地系统、学校、中心文化站、客运站、卫生院、敬老院、集贸市场、供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收集、转运设施齐备,垃圾收集覆盖率100%,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等公共设施。公共设施配备齐全,且均正常运行。
5、启动珙县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供排水厂网一体化建设、升级改造和运营PPP项目,2020年已投入20000万元,完成珙县南部乡镇15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孝儿镇供水工程和17座公共厕所建设。
6、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佳十差评比,我县共获得了十佳乡镇10个,十佳村12个;开展全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15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了全面封场整治,完成了省环保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全县共修建分类垃圾池1898个,分类垃圾亭36个,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已达到95%。开展厕所革命行动,全县共新改建厕所94座。
7、完成居民住房重建任务。投入41505万元完成农村居民D级住房重建2767户;投入45165万元完成城镇居民住房D级住房重建3011户。
8、完成市政设施重建项目。投入1.7356亿元实施珙县灵秀新城市政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包含新建市政道路、市政广场修复、河道恢复治理、夜间经济提升、城区绿化亮化、市政综合管网、珙泉镇市政设施等共计八大板块33个子项;投入800万元完成巡场河防洪护岸工程项目,对友谊桥进行原址重建,另外8座桥进行维修加固,对巡场河青石栏杆进行维修加固;投入3000万元实施珙县城区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投入5500万元实施珙县甘泉水厂二期工程项目;投入1519万元完成珙县经济开发区供水工程;投入2968万元完成珙县洛浦河(珙泉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9、实施珙县巡场镇南井社区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续建)。已完成南井社区A、C地块签约5个小区域国有土地住房240户,直管公房签约51户,集体土地住房签约28户,已完成兑现补偿资金18786万元。
10、启动珙县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供排水厂网一体化建设、升级改造和运营项目,项目总投资107057.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5832.54万元,运行及其他费用31224.53万元,建设期3年,运营维护期17年。2020年投入20000万元,完成珙县南部乡镇15个污水处理厂、孝儿镇供水工程。
11、投入2300万元完成珙县县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新建污水管网20.6km,建设一体化污水泵站4座。
12、有序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珙县碧桂园、玛斯兰德国际酒店、天和缘三期、鑫洋金域湾、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等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中,新建商品房建筑面积192018.32平方米,共1931套。
13、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列入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各乡镇通过申报创建一、二、三星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和示范村,乡镇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和入户宣传垃圾分类常识建立奖励机制和积分兑换机制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强化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从而积极探索互联网+技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二是推进厕所革命攻坚行动项目。投入3000万元,完成厕所革命市级任务19座(新建8座,改建11座),县级任务50座。三是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整治项目。投资2400万元,对巡场镇中心路和谐小区、珙县公租房、龙祥社区金穗园小区和彩虹小区、安民社区四发小区等72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整治。二、机构设置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纳入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机关(行政);
2.县建设监察大队(参公事业);
3.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参公事业);
4.县住房保障办公室(事业);
5.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事业);
6.县健康教育所(事业);
7.县供排水站(事业)。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88238.89万元、支出总计88238.8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2072.50万元,增长143.98%;支出总计增加52072.50万元,增长143.9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新增化债资金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8013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998.03万元,占83.6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34.79万元,占16.3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8385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25万元,占1.47%;项目支出82622.80万元,占98.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8238.8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52072.50万元,增长143.9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52072.50万元,增长143.9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新增化债资金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318.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0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1998.86万元,增长269.1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新增化债资金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318.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53万元,占0.21%;卫生健康(类)支出***.37万元,占0.09%;节能环保(类)支出565.66万元,占0.79%;城乡社区(类)支出17562.03万元,占24.62%;农林水(类)支出1847.90万元,占2.59%;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17.54万元,占0.02%;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461.44万元,占0.6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4449.8万元,占48.30%;其他支出16200万元,占22.7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1318.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3.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9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2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2.4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5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565.66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14.17万元,完成预算100%。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6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72.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02.51万元,完成预算72.76%。没有完成的原因是2020年第二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1085.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48.71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27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8.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5.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21.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9.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5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38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决算为10.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5.26%,没有完成的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5.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3715.9万元,完成预算99.76%。没有完成的原因是城镇住房重建资金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2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72.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0.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4.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45.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8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32万元,占68.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53万元,占31.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3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2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6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辆3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32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检查项目推进情况,外出开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7万元,下降0.73%。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5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4批次,19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5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检查三推项目餐费0.12万元、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督查餐费0.2万元、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交叉检查餐费0.2万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2534.7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87万元,比2019年增加83.2万元,下降51.1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灾后重建导致部分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人员平时乡下检查项目和外出开会。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及渗滤液运营费项目、城区保洁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各项目实施,特别是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地震灾后重建项目的落实,群众居住环境改善、基础配套设施完善,不断改善城区建设水平,进一步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7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的实施使城市更加规划合理,配套设施更加完善,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与工作环境。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珙县县城城市供水运营PPP合作项目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珙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系统托管运维服务项目珙县县城区市政亮化提升工程项目城区保洁费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珙县县城城市供水运营PPP合作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42.8万元,执行数为104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县城及周边的用水需求。发现的主要问题:水源单一,水库库容不足,原水利用率基本达到项目极限,供水水量提升有限,随着珙县经济发展以及居民日益增长需求,城市供水供需矛盾日渐显现。。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设新的水源地,从根本上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
(2)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7.52万元,执行数为357.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污水处理厂厂区及厂区范围内污水提升泵站和部分主干管道的运营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珙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系统托管运维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24.85万元,执行数为724.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珙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工艺流程及所需的建(构)筑物维修、工艺管道、处理设备、非标设备、配电设备等的运营维护。发现的主要问题:相关项目职责部门配合不够,往往只能提供有限的财务资料或简单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绩效评价的认识和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
(4)珙县县城区市政亮化提升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6.61万元,执行数为146.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城区保洁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6.5万元,执行数为10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珙县县城城市供水运营PPP合作项目 | ||||
预算单位 |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42.8万元 | 执行数: | 1042.8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42.8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042.8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县城及周边的用水需求 | 保障县城及周边的用水需求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日供水量 | 3万m³/天 | 3万m³/天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水库库容 | 688万m³ | 688万m³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出厂水质量 | 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 | 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 | 2020年12月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供水服务费成本 | 4.19元/立方*基本水量 | 4.19元/立方*基本水量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县城经济发展 | 项目形成对珙县经济起到了促进作用 | 项目形成对珙县经济起到了促进作用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对群众用水方式的影响 | 改善 | 改善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提升水资源利用率 | 完成 | 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用水居民满意度 | 大于等于95% | 大于等于95%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 ||||
预算单位 |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57.52万元 | 执行数: | 357.52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357.52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357.52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污水处理厂厂区及厂区范围内污水提升泵站和部分主干管道的运营管理 | 污水处理厂厂区及厂区范围内污水提升泵站和部分主干管道的运营管理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每日污水处理量 | 大于1.5万吨 | 大于1.5万吨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污水处理率 | 大于等于92% | 大于等于92%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 | 2020年12月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污水处理费单价 | 1.025元/立方 | 1.025元/立方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县城经济发展 | 项目形成对珙县经济起到了促进作用展 | 项目形成对珙县经济起到了促进作用展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城市环境 | 污水应收尽收 | 污水应收尽收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水域环境的保护 | 推进环保工作 | 推进环保工作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居民满意度 | 大于等于95% | 大于等于95%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珙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系统托管运维服务项目 | ||||
预算单位 |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724.85万元 | 执行数: | 724.85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724.8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724.85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珙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工艺流程及所需的建(构)筑物维修、工艺管道、处理设备、非标设备、配电设备等的运营维护。 | 珙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工艺流程及所需的建(构)筑物维修、工艺管道、处理设备、非标设备、配电设备等的运营维护。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日处理量 | 100m³/d | 100m³/d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垃圾渗滤液处理率 | 大于等于98% | 大于等于98%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 | 2020年12月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运营费单价 | 68元/m³ | 68元/m³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县城经济发展 | 项目形成对珙县经济起到了促进作用展 | 项目形成对珙县经济起到了促进作用展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城市环境 | 垃圾渗滤液应收尽收 | 垃圾渗滤液应收尽收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垃圾渗滤液的处理 | 推进环保工作 | 推进环保工作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居民满意度 | 大于等于95% | 大于等于95%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珙县县城区市政亮化提升工程项目 | ||||
预算单位 |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46.61万元 | 执行数: | 146.61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6.61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46.61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对县城区僰文化广场、双三公园、文化公园、迎宾广场、高架桥环岛、珙桐花开等重要节点,采用LED氛围灯、射灯光带等亮化灯饰进行亮化提升,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 | 对县城区僰文化广场、双三公园、文化公园、迎宾广场、高架桥环岛、珙桐花开等重要节点,采用LED氛围灯、射灯光带等亮化灯饰进行亮化提升,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亮化区域 | 城区内4个公园和广场 | 城区内4个公园和广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亮化时间 | 2个月 | 2个月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2月 | 2018年2月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合同承包金额 | 144万元 | 144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县城春节消费 | 项目形成对珙县经济起到了促进作用 | 项目形成对珙县经济起到了促进作用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营造春节氛围 | 是 | 是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美化环境 | 是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居民满意度 | 大于等于95% | 大于等于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城区保洁费 | ||||
预算单位 |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6.5万元 | 执行数: | 106.5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6.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06.5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县城区所有街道、人行道、通道街、巷道、车行道、公园、环卫设施、路灯杆、桥梁等公共地段的清扫、清洗、保洁及以上范围内所有垃圾(含单位和小区)清运道垃圾中转站,做到全天24小时保洁。 | 县城区所有街道、人行道、通道街、巷道、车行道、公园、环卫设施、路灯杆、桥梁等公共地段的清扫、清洗、保洁及以上范围内所有垃圾(含单位和小区)清运道垃圾中转站,做到全天24小时保洁。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县城区所有街道、人行道、通道街、巷道、车行道、公园、环卫设施、路灯杆、桥梁等公共地段 | 县城区全路段,80万平方米。 | 完成县城区全路段,80万平方米清扫保洁。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县城区清洁率 | 100% | 98%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 | 2020年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人工劳务费及劳保用品耗量及清扫保洁费用 | 106.5万/年 | 106.5万/年 | |
项目完成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使用年限 | ≥1年 | 1年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全日全面保洁、保证每天县城区无垃圾、积水、浮土和明显灰尘,市政公共设施随时整洁美观 | 保证县城区环境卫生 | 保证县城区环境卫生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管理部门满意度 | ≥98% | ≥98%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城镇群众使用者满意度 | ≥95% | ≥95%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珙县县城城市供水运营PPP合作项目、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珙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系统托管运维服务项目、珙县县城区市政亮化提升工程项目、城区保洁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珙县县城城市供水运营PPP合作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2)、《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3)、《珙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系统托管运维服务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4)、《珙县县城区市政亮化提升工程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5)《城区保洁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6)。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1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珙县住建城管局下设7个独立编制单位,其中参公管理单位2个,分别是珙县建设监察大队和珙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即珙县房产管理所。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珙县住房保障办、供排水站、珙县健康教育所及珙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二)机构职能。
1.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
4.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
6.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
7.负责推进建筑节能、村镇减排的责任。
8.负责县政府非经营性城市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监督管理。
9.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管理的责任。
10.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的监督检查和城市管理的监督和考核。
11.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城镇管理工作,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日常监管。
12.加强县城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19年末单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53人,其中在职人员153人。2020年由于单位机构职能划分,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人员68人全部调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他调出7人,退休3人,辞职1人,调入4人,品迭后比上年共计减少75人。2020年末单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78人,其中在职人员7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为80132.8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购置等日常共用经费。
2020年年初预算基本支出1107.22万元,全年实际支出数为1230.24万元。结余0万元。2020年决算基本支出1230.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6.0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5.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18.35万元。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项目支出7830.78万元,上年结余8105.58万元,实际支出8262.2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根据需要制定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分配办法,分配因素全面、合理。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规范。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从经济效益上看,各项目的实施使城市更加规划合理,配套设施更加完善,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与工作环境。
从社会效益上看,通过各项目实施,特别是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6.17地震灾后重建项目的落实,群众居住环境改善、基础配套设施完善,不断改善城区建设水平,进一步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4)综合管理情况。
一是制定了《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差旅报销制度》《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务规章制度,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章程办事。二是财务人员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法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分清资金渠道、专款专用。三是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对违反财务制度的不予办理。
(5)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县全面实施支出绩效管理的部署,针对2019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务卡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做出了整改。严格规范公务卡的使用,不得滥用公务卡,使公务卡的使用情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自评,我单位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综合管理、整体效益四个方面均表现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主要存在问题一是对个别项目预算范围和资金不够全面,出现实际结算项目范围远远超过预算范围,导致不符合规范,不能及时安排付款,导致资金占用费的增加。二是财务人员流动性较大,前后财务人员的交接时间不足,造成财务人员对业务不够熟练,极大的影响了工作效率。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做好各项项目实施范围和资金的预算工作,即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又要做好厉行节约,避免不必要的项目资金的增加。二是对财务人员增加培训机会,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熟悉度和能力,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规则进行财务管理在部门预决算批复后,及时做好预决算公开。
***2
珙县县城城市供水运营PPP合作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珙县县城城市供水运营PPP合作项目为城市公用设施存量项目,并于2015年12月17日签订了《珙县县城城市供水运营PPP合作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由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监督该项目的运营考核。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项目根据《中共珙县县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十三届九十六次【2015】105号)和《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珙县县城城市供水运营采用PPP模式实施方案的批复》(珙府函【2015】80号)文件要求由水务局按程序办理,该项目由社会资本控股80%、政府占股20%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即社会资本出资28000万元置换存量资产,政府以7000万元资产折价入股。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出售资产经营权28000万元,社会资本出资额在签订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15个工作日内支付40%,为11200万元;移交事项和合法手续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30%,为8400万元;剩余8400万元在正式进行商业运营并取得水费收入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尾款。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对出水水质和供水服务进行考核,根据每月的供水量按季度结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负责珙县漂水岩水库及甘泉水厂(以甘泉水厂出厂流量计为产权分界点)的运营、维护和设备更新。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具体绩效目标为提升珙县城市供水服务水平。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珙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珙财函【2021】38号),我单位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相关公司报送的项目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项目单位实行考核兑现办法,并于每季度结束后划拨经考核后应得的服务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县财政通过2020年中途追加预算1042.8万元到本单位,由本单位支付到珙县北控供水有限公司。
2.资金到位。2020年县财政拨款104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经自查,该项目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基本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经复查,该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符合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单位为加强项目管理,组织专人进行监督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自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较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对照预定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质量较好。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自评,该项目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均表现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1.该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使用者付费收入不足风险约定由财政承担。因终端需求不足、制水成本增加、终端收费低等原因,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使用者付费实际收入未达到前期预测,加大了财政负担。
2.水源单一,水库库容不足,原水利用率基本达到项目极限,供水水量提升有限,随着珙县经济发展以及居民日益增长需求,城市供水供需矛盾日渐显现。
(三)相关建议。
一是采取严格的水资源保护措施,确保原水安全;二是以实施阶梯水价、调整终端水价为抓手,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三是建设新的水源地,从根本上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3
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总投资为5948万元,并于2010年7月16日与资阳海天水务公司签署《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每月污水清理量结算。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最终由审计局的工程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约2500万元,社会资本方只出资2500万元购买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超出总投资部分由珙县人民政府负责投资。社会资本方在签订协议前先支付200万元预付款道珙县财政局,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1000万元到珙县财政局,协议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付800万元到珙县财政局,尾款500万元在项目商业运行后5个工作日内付到财政局。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资金分配方法科学合理,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分配资金及时。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污水处理厂厂区及厂区范围内污水提升泵站和部分主干管道的运营管理。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具体绩效目标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始终处于良好运营状态并能够安全稳定的处理污水污泥,使其达到排放标准。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根据《珙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珙财函【2021】38号),我单位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相关公司报送的项目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按合同约定收到拨款申请后提前做好资金预算申请。
2.资金到位。2020年县财政拨款金额357.525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经复查,该项目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基本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经复查,该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符合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单位为加强项目管理,组织专人进行监督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自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较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结合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自评该项目数量指标完成较好、质量指标完成较好、时效指标完成较好。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自评,该项目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均表现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该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项目管理有疲态,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所松懈。
(三)相关建议。
1、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及相关应对措施。
2、根据合同付款约定,提前做好资金预算申请工作。
***4
珙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系统托管运维服务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珙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系统建成于2012年,维修整治工程完成于2017年3月。处理系统设计原水主要来自于余家垃圾填埋场、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和线城市生活垃圾压缩站的生活垃圾渗滤液约70m³/d。但是,在特殊情况下,特别是在雨季期间达到80100m³/d,会有部分雨水直接进入填埋场的渗滤液中,从而导致水量增大。其处理工艺采用混凝沉淀生化处理物理处理(MBR+RO),设计日处理量100m³/d。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珙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工艺流程及所需的建(构)筑物维修、工艺管道、处理设备、非标设备、配电设备等的运营维护。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项目资金在县级统筹资金解决。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对出水流量计每月累计流量进行考核,按月结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珙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工艺流程及所需的建(构)筑物维修、工艺管道、处理设备、非标设备、配电设备等的运营维护。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具体绩效目标为对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维护。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珙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珙财函【2021】38号),我单位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相关公司报送的项目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项目单位每月支付运营费(月运营费=月处理渗滤液量x每吨渗滤液处理综合单价=出水流量计每月累计流量(m³)x68元/m³),运维公司提供***的15个工作日支付乙方运营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资金计划与到位情况。2020年县财政预算下达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系统托管运维724.85万元到本单位。本单位支付承包方441.60万元,划综合执法局283.25万元。
2.资金到位。2020年县财政拨款724.8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经自查,该项目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基本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经复查,该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符合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单位为加强项目管理,组织专人进行监督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自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较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对照预定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质量较好。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自评,该项目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均表现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相关项目职责部门配合不够,往往只能提供有限的财务资料或简单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三)相关建议。
加强对绩效评价的认识和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
***5
珙县县城区市政亮化提升工程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珙县县城区市政亮化提升工程项目于2018年实施,工期为2018年1月26日-2021年2月13日,其中:作业工期为2018年1月26日-2018年2月12日,运行工期为2018年2月13日-2021年2月13日。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项目根据《珙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珙县县城区市政亮化提升工程立项的批复》(珙发改审【2018】17号)立项;根据《珙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十七届二十八次【2018】6号)、《珙县财政局关于珙县县城区市政亮化提升工程预算审核的建议》(珙财投审【2018】7号)文件要求,以159.78万元作为该项目最高限价,按程序办理,所需资金由县住建城管局请示县政府批准执行。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珙县县城区市政亮化提升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合同包干方式确定,金额为1440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肆万元整)。
双方约定的项目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实际完成产值的70%,工程交付使用,完成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支付至审定决算金额的95%,余款待质保期满,无责任缺陷,资料完整提交后无息支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资金分配方法科学合理,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分配资金及时。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对县城区僰文化广场、双三公园、文化公园、迎宾广场、高架桥环岛、珙桐花开等重要节点,采用LED氛围灯、射灯光带等亮化灯饰进行亮化提升,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设计图纸(效果图、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全部实施内容及运行期间的日常管护及安全,并确保实际效果和设计效果一致和安全。具体包括T接电源、线路电线敷设、灯组灯饰及其他相关辅材采购制作安装、安全运行管护及运行期满后对灯饰灯组的拆除回收(不含运行电费,拆除回收后统一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等相关工作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根据《珙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珙财函【2021】38号),我单位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相关公司报送的项目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项目在竣工后根据合同金额结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计划投资197万元,所需资金未进入年初预算且无其他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经常务会会议议定在县级统筹资金中安排。
2.资金到位。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总投资为146。61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财政拨款金额146.6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经复查,该项目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经复查,该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符合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单位为加强项目管理,组织专人进行监督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已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对照预定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质量较好。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自评,该项目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均表现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6
城区保洁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县城区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工作第一轮承包期于2015年5月31日届满,承包期届满后由于较长审批程序和过程才能重新发包,但城区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工作一刻也不可以放松。为保证该项工作的连续性和保洁质量稳定不滑坡,我单位于2015年6月1日起在原承包经费不变的前提下,延续原承包期至新一轮合同签订为止。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合同约定按月结算,财政局下达资金至我单位后,转付承包公司。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考核结果按月结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县城区所有街道、人行道、通道街、巷道、车行道、公园、环卫设施、路灯杆、桥梁等公共地段的清扫、清洗、保洁及以上范围内所有垃圾(含单位和小区)清运道垃圾中转站,做到全天24小时保洁。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1)公共绿化植物的管护、补值、浇水、除草、病虫害防治、修剪造型、树型校正等;
(2)树围。绿化设施、园中路、路沿的维修维护和保养;
(3)公共绿地、树围、绿化设施、园中路等绿化区域及绿化设施的保洁;
(4)绿化管理巡查及协助处理绿化案(事)件。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项目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申报资金106.5万元,批复106.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县财政通过每年年初预算下达106.5万元到本单位。
2.资金到位。本单位到位106.5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经复查,该项目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基本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经复查,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符合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单位为加强项目管理,组织专人进行监督管理,制定考核办法,按月考核。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自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较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结合《指标表》中相关项目效果指标自评,该项目社会效益较为突出、功能实现情况较好、运行保障效果较好、受益群体满意度较好。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自评,该项目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均表现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该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项目管理有疲态,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所松懈。
(三)相关建议。
加强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