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公开庭审
8月24日,县法院组成7人制大合议庭,对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进行了审理,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全程视频直播。这是《人民陪审员法》颁布以来,长宁县法院首次以“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形式审理案件,也是四川首例基层法院采用七人合议庭形式开庭审理民事案件。
本案作为相邻纠纷,案涉5户人家共11名当事人,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严重,在当地影响较大,案件审理期间经历多次鉴定,并经一审、二审、重审,经多次组织调解不成,决定由副院长万强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此案,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邀请基层人大代表旁听监督,确保案件审理公开、透明。
庭审中,经过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合议庭休庭后立即进行了评议。评议阶段,人民陪审员对事实的认定,先行独立发表意见,再与法官共同表决,并对法律适用发表了参谋意见。合议庭形成多数意见后,当即复庭进行了宣判。目前案件还在上诉期。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新修订的《人民陪审员法》对有关制度作出重大修改,长宁县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和上级法院相关文件精神,加大人民陪审员参审力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制度的功能效果,努力让每一位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