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邀请一表三员参加案件回访工作
“以前总觉得检察院是一个严肃,甚至有些严厉的部门。但是办案过程中你们给我生活的关照和帮助、今天的回访让我真心感受到检察院不仅是一个严格执法的部门,更是一个充满人情味的部门”,12月12日,县检察院纪检干警回访时,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的祝某说。
12月2日以来,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洋东带领监察科科长唐建军、人民监督办干警张天驹,并邀请部分一表三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深入到自侦案件发案单位,直接与涉案相关当事人交谈,开展案件回访工作。
为深入了解涉案当事人目前生活、工作情况,了解检察干警执法情况,回访组一行来到河舒镇,回访了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的祝某和肖某二人。唐建军与肖、祝二人拉起了家常。当了解到祝某家因为案件家中所养的猪生病而无人照顾,导致家中损失严重的情况下时,马上联系河舒镇政府及时予以帮助。祝、肖二人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和政府并没有歧视自己的意思,于是非常乐意接受回访。唐建军科长一行认真听取了他对该院检察干警执法执纪、遵纪守法情况的反馈意见,并发放了《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回访考察表》。
祝某、肖某二人对唐建军一行的回访和关心甚为感动,并对该院公正执法、纪律严明的工作作风表示钦佩。接着,特约检察员陈薛州同祝某、肖某及其家属见面会谈,就检察机关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立案后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权利告知等进行了详细调查,面对面听取二人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意见和建议。
陈薛州对祝某、肖某二人进行了帮助教育,希望他从案件中吸取教训,彻底悔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切实增强法制观念。陈薛州还表示,如果需要帮助,检察机关和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将及时提供帮助。肖、祝二人也表示自己一定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努力工作,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