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积极应对网络舆情监督
11月28日,县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根据当前涉检网络舆情发展特点,采取多种举措,确保有效应对和引导涉检网络舆情,发现并有效处理网络舆情3起,为检察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一是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利用蓬安县门户网站等载体及时、客观、依法公开日常检察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拓宽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
二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以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检舆情处置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关规定,对网络舆情应对及舆论引导的范围、监测方式、具体应对方案等做了详细规定,有效引导控制涉检舆情,不断提高涉检舆情应对引导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主动性、有效性。
三是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把舆论监督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动力。对可能引起或已经引起媒体高度关注的涉及检察工作或检察队伍的舆情信息,及时分析研判和应对,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妥善处置。加强后续报道,通过准确、客观、全面的报道,向社会提供全方位信息,满足不同社会群体不同层次的信息需求,消除可能产生负面舆情的信息盲点。
四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内,与上级检察机关建立密切联系,加强舆情信息防控工作的沟通、汇报,提升舆情信息防控水平。对外,加强与宣传、政法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拓宽与网络媒体的沟通渠道,争取其理解、支持和配合,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权威声音,以此树立检察机关和干警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