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公告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信用信息的公告
为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部门间个人征信系统的信息共享,全面真实地反映个人信用状况,防范信贷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共享方案的通知》(建金管〔2006〕104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将正式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信用信息,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将依法保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数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今年起,我中心正式每月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部分缴存信息。
二、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将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及还款信息数据传送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请借款人务必按合同约定逐月还款,否则,将造成个人负面记录。
三、我中心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时,将引入个人资信评估,逐一查询申请人及相关人员的个人征信状况。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见3月14日《南充日报》,3月14--15日《南充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