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征缴相关政策
医保征缴相关政策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办法、基数和费率
单位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纳由用人单位代扣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9.2%。单位参保在职职工单位缴费费率为7.2%,个人缴费费率为2%。企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性收入。具体内容执行***和统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政策规定。本人月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均按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0%位缴费基数;高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位缴费基数。
二、个人账户划拨
在职职工(指未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以本人当年缴费基数,分年龄段按比例划个人帐户资金。具体比例如下:30周岁(含30周岁)及以下为2.5%;31周岁至40周岁为2.8%;41周岁至50周岁为3.2%;51周岁及以上为3.5%。在职职工年龄以当年公历1月1日周岁年龄核定。
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以本人上年12月份退休费为基数,无退休费人员以全市参保退休人员最低退休费为基数,无退休费的红军遗属以全市参保退休人员平均退休费为基数,个人帐户资金划入比例为3.5%。
三、参保所需资料及流程
新参保单位需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参保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5、医疗保险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6、本单位上年度工资表;7、申报上月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8、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9、一寸免冠照片壹张;参保流程:领取信息表→持所需资料到医保局政教股办理参保登记→到银行办理社保卡→按月划拨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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