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突出四个方面推进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按照市局交警支队《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突出四个方面整治执法突出问题,规范执法程序和民辅警的执法言行,充分展示交警形象。
一、整治宗旨意识淡薄。通过问卷调查、登门拜访、警民恳谈会、群众接待日等各种形式,全面深入地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心声,吸纳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在群众的呼声中找问题、求进步;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货运输企业、机关单位、农村社区、扶贫对口村组等单位,在了解群众的困难、愿望和要求后,能办到的,尽量的主动去帮助群众,将宗旨意识融于为民服务之中。
二、整治执法重点问题。重点查找整治事故处理民警是否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超期认定、调查取证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规范、不及时、不全面和立案不实等问题;主要排查是否存在指定事故车辆停放点和维修点、从中谋取私利问题;对今年以来的事故处理案卷进行了抽查,对民警是否超期作出责任认定,是否指定汽车修理和停放进行了专项督察和规范。
三、整治执法言行粗暴。组织民辅警开展文明执法、规范用语专题学习教育,针对部分民警在执勤执法中语言生硬,表现出轻浮、随意、侮辱、恐吓、威胁他人等问题落实了整改措施,有效规范了民辅警的言与行,赢得了群众满意。
四、整治窗口服务问题。查摆和整治车管所受理岗、登记审核岗、查验岗、考试岗、档案管理岗等岗位在机动车查验、登记,驾驶人受理、审核、考试和发证上是否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时限办结业务、不按规定时限归档问题,是否存在一人办理多岗业务问题,是否存在异地人员申领驾驶证数量异常、受托检验机动车数量异常,以及单日考试数量、检验车辆数量异常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