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摇身变公司真相竟是冒用名义……
近日,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百日会战暨红盾春雷2018”行动中,查获一件冒用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案。
12月25日,该局执法人员在阆中市七里大道巡查时,发现一个名为“普惠金服”店面。执法人员走进店内,该店墙面悬挂有为“普惠金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招牌,左右两侧墙面贴有与众多知名银行合作的“公司简介”,另有9个标注有 “小额快消贷、贷款找普惠”、“普惠让您的资金轻松周转”、“财富积累”等信息的展板,俨然一家堂皇正规的金融企业模样。
执法人员要求其出示该公司营业执照时,当事人竟出示了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为“赵某”,核定的名称为“阆中市普惠金服信息咨询部”,经营范围为“房产信息、车辆信息、门面信息咨询服务”。
当事人赵某的行为涉嫌冒用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该局已对当事人赵某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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