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调对接民调进所打造高坪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板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着力提升高坪区“公调对接”工作成效,今年以来,高坪区司法局根据省司法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的意见》(川司法发〔2016〕65号)文件精神,积极对接区公安分局开展试点,率先将人民调解驻所制引入江东派出所,成功设立全市首家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
2017年3月,高坪区驻江东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截至目前共受理案件37件,调处成功37件,调处成功率达100%;防止“民转刑”案件7起,预防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3起,“公调对接”工作运行成效初显。3月31日,全省深化公安改革现场会在南充召开,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邓勇同志参观江东派出所时,对我区驻所调解室工作机制予以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一、搭建平台,实现室外调解向室内调解的转变
(一)精心组织安排,自上而下推进。今年1月以来,高坪区司法局和区公安分局多次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将公调对接机制建设上升为2017年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的核心工程,出台了《关于建立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的实施方案》,就推动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良性互动和有效对接、深入推进公调对接工作作出部署。
(二)科学谋划部署,夯实工作基础。为保证人民调解工作室正常开展工作,江东派出所提供专门工作场所,配备桌椅、电脑等硬件设施,按照规范化标准统一悬挂人民调解徽章,墙上公开人民调解的职责、程序、纪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调解室组成人员姓名、照片等。区司法局负责选派2名调解经验丰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与派出所民警同步上下班,实现“公调对接”由点到面、由疏到密、由虚到实。
二、调防结合,实现事后调解向事先调解的转变
(一)同步全程介入,提高工作实效。驻江东派出所调解室建立后,从公安110接处警中第一时间剥离一般性民事纠纷,驻所调解员根据需要可随110出警民警或自行直接赶赴现场,实现驻所调解员同步介入,有力推进矛盾调处工作由事后调解向事前调解转变,有效避免社会矛盾的积聚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二)调解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通过江东派出所梳理辖区内矛盾纠纷事项,并依托社区民警实地走访和网上巡查,及时发现可能引发不安定因素的其他矛盾纠纷。对属于委托人民调解范围的,第一时间移交驻所调解室处理,并***掌握调解情况;对涉及可调解矛盾纠纷的案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受理和调查取证工作后再行移交,确保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整合资源,实现单一调解向联动调解的转变
(一)协同一体作战,形成优势互补。为准确掌握社会矛盾,及时掌控社会动态,驻所调解室组成人员除由区司法局选聘的人民调解员外,江东派出所专门指定1名公安民警到调解室担任联络员,负责交付调解案件的联络、调解和案卷整理工作,通过整合职能,实现公安机关处警快速反应机制和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经验的优势互补,最快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
(二)规范有序运作,优化对接程序。驻所调解员与接处警对接具体实行“先接处、后移交”的模式,即公安110接警后及时出警处置,认真调查了解情况,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特点,或当场先行调解,或先行搜集相关证据,制作询问笔录。对双方当事人愿意接受人民调解的一般纠纷或疑难复杂的民事纠纷,处警民警填写《移送调解函》,连同纠纷案由、事实等材料一并移交驻所调解室。
四、完善机制,实现无序调解向规范调解的转变
(一)健全例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在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辖区司法所与江东派出所两个层面,建立联络员每月例会制度,对公调对接工作情况进行交流通报和分析研判。遇重大疑难调解案件,迅速启动联席会议会商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共同参与调解,形成工作合力。驻所调解室定期召开分析会,分析纠纷形势,研究典型案例,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
(二)强化培训考核,促进高效履职。依托“律师之家”培训大平台,邀请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专业人士以及专业调解人员,开展对江东派出所的驻所调解员、社区民警专项培训,提升其法律修养和调解水平。根据纠纷的难易程度、争议标的大小、是否存在群体性矛盾等情况对驻所人民调解员进行实绩考核,江东派出所也将调解工作纳入对相关民警的日常考核,真正做到奖优罚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