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毒品时被追捕毒贩抛弃毒资逃离
交易毒品时被追捕毒贩抛弃毒资逃离
禁毒民警在对贩毒分子抓捕时,毒贩将毒资1万元扔在人行道上趁乱逃离现场。昨(6)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该院终审裁定,毒贩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3年11月18日21时许,吸毒人员田某联系唐某(另案处理)要求购买50克***,并要求验货,双方约定在顺庆区人民南路一家宾馆附近交易。唐某与李某电话联系,向其购买50克***。23时许,唐某在这家宾馆附近将1万元人民币交给李某,李某将50克***交给唐某。
侦查人员对贩毒人员进行抓捕时,李某将毒资1万元扔在人行道后,趁乱逃离现场。唐某将该包毒品扔在墙角下后被当场挡获。经鉴定,从现场收缴的该包毒品净重48.98克,毒品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2014年9月初,李某在顺庆区原环形商场一家宾馆房间卖给吸毒人员屠某300元的***和200元的麻古。同月6日凌晨零时许,李某被抓获归案,从其身上查出大量毒品。经鉴定,从其身上查获塑料袋白色晶体3.7007克,塑料袋装的白色晶体2.2955克,从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塑料袋装红色、绿片剂15.4452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和咖啡因成分。经公安机关对李某现场检测结果呈阳性。
2015年4月13日,因犯贩卖毒品罪,李某被顺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30000元;查获的毒品予以没收。
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于日前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