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19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3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上公布)。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

招录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8年3月22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至2018年3月22日(报名第一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五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2年3月22日-2000年3月22日期间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3月22日(报名第一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一致。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名额及各职位具体条件

招录单位、名额及各职位具体条件详见《南充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招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至3月28日8:00时,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和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部门(单位)中的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3月22日至3月29日8:00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3月30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8年3月22日至3月28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南充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市人社局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考务费用。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5〕28号)文件精神,我市仪陇县、阆中市、嘉陵区部分职位放宽到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缩减或取消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上述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4月17日至4月21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网络准考证打印系统于2018年4月21日14:30时关闭,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地点在南充市城区,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重灾区阆中市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南充市内其他县(市、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4月24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五楼501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原始成绩于2018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及排名可于2018年6月下旬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查询。

5.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2018年7月6日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含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公告。考生按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携带《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无专业名称的,须所在学校或院系出具的专业及毕业时间等情况证明)。

2.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同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7月13日至16日。面试具体事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考察

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三)公示

各招考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及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予以登记;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2年。

(三)实行新录用乡镇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通过定向考录、艰苦边远地区降低门槛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承诺服务年限,凡不承诺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要设立考录监督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若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0号令)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本公告由南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817-281043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附:南充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1日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需考生知晓的信息和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2.2018年3月28日上午8点报名截止后不能再重新上传照片,请考生报名后随时关注上传照片是否合格,如不合格,及时重新上传照片。

3.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0号令)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

1、南充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xls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1 15:00:39重新编辑
大鹏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大鹏镇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大鹏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岗区大鹏镇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大鹏镇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大鹏镇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岗区大鹏镇同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大鹏镇布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大鹏镇布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坑梓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坑梓镇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坑梓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坑梓镇沙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坑梓镇新乔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坑梓盘古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坑梓镇金沙村金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岗区坑梓镇秀新138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坑梓镇白石路秀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坑梓镇老坑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大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坑梓镇龙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坑梓镇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坑梓镇龙田村牛湖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坑梓镇中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坑梓镇新乔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塘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井研县行政审批局井研县潘绍琼农资经营部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公示
  2. 前方高甜五一节警察蜀黍收到的第一份大礼
  3. 沙东街沙东街道全力做好夏季高温天气安全防范工作
  4. 德庆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三期市政配套一期工程创兴
  5. 第七届进博会在昆启动招展
  6. 积蓄人才动能普宁做实机制平台服务三篇文章
  7. 周至县统计局四步走开展能源数据质量核查
  8. 方飞剑带队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工作
  9. 苗吉召开耕地保护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
  10. 长安区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推进会
  11. 2023年广东稳就业促发展粤东粤北片区大型招聘活动在汕头清远举行
  12. 关于对博白县国家级制种大县(水稻)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科研基地项目方案设计进行公示的公告
  13.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2023年藤县第八批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公示
  14. 以赛促学以比促优——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15. 杨喜督导高考准备工作
  16. 2023年优质耐热甜玉米新品种示范推广会在狮山举行
  17. 凤凰街凤凰街柯木塱小学进校园禁毒宣传活动
  18. 张建辉一行来我县调研秸秆禁烧工作
  19.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重磅推出夏季北极游活动
  20. 象山区设分会场参加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21. 李强主持召开***常务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及下一步重点举措汇
  22. 全市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家指导现场会在我县举行
  23. 泰兴市残联实地验收36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24. 谢卫东主持召开挂职干部座谈会
  25. 中医诊所备案信息公示
  26. 达州市通川区应急管理局至2022年末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存续公开
  27. 党的二十大精神进南洲百团开讲七进基层活动来啦
  28. 长安区医疗保障局开展庆祝建党102周年五个一系列活动
  29. 共话同心苑幸福来敲门
  30. 高陵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公告
  31. 第十期牟平大讲堂暨企业家上讲台开讲
  32. 井研县行政审批局井研县胖哥农资门市经营部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公示
  33. 文化二中开展合理膳食关注学生健康进校园活动
  34. 关于颁发2022年统一批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35. 以茶为媒强链促产揭西加快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36. nbspnbsp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攻略请您查收
  37. 大鹏新区纪工委举办保密专题教育培训
  38. 市委对8家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39. 云南7个园区12家企业亮相第13届中国加博会
  40. 辽宁省北票市秸秆还田变废为宝蔬菜绿色高质高效
  41. 枝江市收听收看宜昌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
  42. 关于华域汽车车身零件(西安)有限公司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的公示
  43. 顾县镇抓牢动物防疫工作
  44. 残疾人办证公示
  45. 双创基地二期3号厂房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46. 洋河新区教育办举办首届中小学心理情景剧大赛
  47. 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召开
  48. 从起步抓起临桂交警组织初学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
  49. 临桂区开展机关单位聘用人员及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毛发检测
  50. 石牌街天河区石牌街开展禁毒宣传进单位活动
  51.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52. 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召开
  53.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多措并举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
  54. 东营新闻联播关注东营港延链强链链链生金
  55. 1—4月湖滨新区消费市场延续向好势头
  56.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57. 宿迁市洋河新区教育系统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公布
  58. 市公安局推出护航高考六项举措
  59. 西安市高陵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新纳入监测对象确定名单公告(二)
  60. nbspnbsp关于金兰村金扶路道路改造工程终止招标的通知
  61. 井研县行政审批局四川省井研恒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公示
  62. 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关于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变更的公示广州市达伟顾问有限公司
  63. 石牌街天河区石牌街开展禁毒宣传进公交站活动
  64.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8-11 12:27:24
  65. 平城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66. 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端午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67. 武黄两地签订律所战略合作协议
  68. 2023年度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报告
  69. 揭阳海事局揭东海事处全力做好龙舟水防范工作
  70. 湖滨新区组织收听收看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
  71. 泰兴市举办消费王食品智造论坛
  72. 李晓彤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2023年第12次会议
  73. 大东区统计局实地走访记账家庭确保高效完成住户调查工作
  74. 凤山积极探索党建模式以产业振兴助力乡村振兴
  75. 岳池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四川省岳池汽车运输站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的公示
  76. 韶关南雄探索清单积分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77. 蒙山县召开2023年争创全国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动员部署会
  78.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达州市天能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权证书依申
  79. 宿迁经开区建设局召开建设领域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
  80. 垃圾分类你我同行
  81. 雁山区2023年小型水库汛期控制运用计划
  82. 沙东街沙东街全面开展餐饮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
  83. 珠吉街安全生产月珠吉街开展消防应急演练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84. 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85. 提升认知能力筑牢廉政意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开展业务交流分享会系列活动
  86. 我国首个沙戈荒风光电基地外送电特高压工程开工
  87. 南澳第一工业区内循环黑化工程招标结果公示
  88. 北票市水务局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89.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农村闲置校园校舍情况调研
  90. 双塔区他拉皋镇多方发力打好创城工作突破战
  91. 县公安局成功劝返一名境外逃犯回国自首
  92. 鄠邑区气象局连续5年获区委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93. 我区召开城市防汛工作会议
  94.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亮点
  95. 储力前行激活绿色转型新引擎
  96. 李强主持召开***常务会议
  97.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天河区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98. 象山区法院走进景区商场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普法宣传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99. 餐饮安全你我同查餐饮浪费共同制止——象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
  100. 给道路做CT枝江有序推进10条城市道路空洞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