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
内东区府通告[2021]2号
为切实保护我区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区所有天然水域实施春季禁渔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自2021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止。
二、禁渔范围:东兴区境内所有天然水域。
三、禁渔规定:禁止以任何捕捞方式和捕捞工具开展渔业捕捞作业、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和挖沙采石等活动,禁止销售、收购、运输天然水域内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市场、酒楼、餐馆经营和加工捕捞的天然水域渔获物,禁止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
四、加强自用船舶和运输船舶管理,做到自用船舶集中停靠,严禁自用船舶和运输船舶涉渔。
对非法捕捞、销售天然水域渔获物的违法人员将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支持禁渔管理工作,为保护生态资源贡献一份力量!
举报电话: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0831-2251775
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0832-110
内江市东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832-12315
特此通告!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图文解读链接:http://www.scnjdx.gov.cn/zwgk/base/dshow/202****1091524-53946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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