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榆镇三举措监督农村运维经费
为确保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落实到位,实现运维经费“三个建立”, 杜绝截留、挪用、挤占、套取甚至贪污、私分运维专项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大榆镇“三举措”确保运维专项资金安全运行和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运维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党委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大榆镇把加强涉农资金监管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一环,特别将农村运维资金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党委会专题研究此项工作2次,业务培训3次,邀请县检察院领导在涉农资金方面“以案释法”,使涉农资金管理人员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为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当好家、把好关。
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出台了《大榆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大榆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按照“民议、民定、民管、民评”原则,做到“议什么、干什么”全由群众说了算;严格资金使用,坚持“五不准”,即不准村组干部私自决定,不准用于弥补公用经费缺口和发放村组干部补贴,不准分发给农民,不准违反财政报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准截留、挤占、挪用。
三是多方监督参与。健全镇纪委、人大、财政部门、人民群体参与监管机制,镇纪委对外开通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包村领导、驻村组长严格把关运维项目申报、工程实施、验收评议等环节。充分发挥村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对农村运行维护经费使用做到全程监督,保障村民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大榆镇 刘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