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构建124N模式加速老旧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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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7日发表
改造分类确定业主委员会、社区、乡镇(街道)、国有企业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主体。100户以下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负责实施;100户以上且投资金额在400万以下由乡镇(街道)负责实施;100户以上且投资金额超过400万的,由区属国有企业负责实施。⑷N方参与。在组织小区居民、业主委员会、社区、乡镇(街道)、区级部门、专营单位等全过程参与之外,动员物业企业、国有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小区改造,对施工材料、工艺和工程施工质量等方面全程把关、实时监督。截至目前,7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现开工建设,开工率达80.6%,预计11月底将实现全部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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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1 07:40: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