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公安局建立五项制度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党组织集体学习制度。坚持党委中心学习组理论学习制度,做到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全年学习时间必须达到12天以上。各党支部每月不少于2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不少于半天,每季度开展1次读书交流讨论。
二是建立健全每周学习工作例会制度。各党支部按照“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要求,落实每周学习工作例会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坚持每周五下午组织召开学习工作例会,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总结、安排一周工作,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例会情况。
三是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党委中心组成员每年要有2个月以上时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并结合实际撰写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1—2篇上交局党委。
四是建立健全个人自学制度。党员民警根据工作需要和“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制定自学计划,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积极参加社会化选学和“四川干部在线学习城”、公安网络在线学习。
五是建立健全党员民警培训制度。认真落实县公安局《2010年教育训练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教育培训制度》、《技能练兵制度》,大力推行“轮值轮训,战训合一”模式,不断增强公安民警履职尽责的能力,努力提高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建设”和“三项制度”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