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英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亮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执法大队,信息中心:
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印发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亮剑执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安监〔2015〕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大英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执法亮剑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3日
大英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亮剑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推进依法治安,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亮剑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牢守住“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进一步强化企业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责任追究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全面提高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水平,从源头上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亮剑活动”,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推动企业班组建设,鼓励调动企业一线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着力解决企业制度不落实、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三、检查内容
在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一般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内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亮剑活动”。
主要检查内容为:
(一)组织机构保障责任方面: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等。
(二)规章制度保障责任方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和考核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
(三)物质资金保障责任方面: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
(四)管理保障责任方面: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承包、租赁安全管理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申报、检测、评价以及职业健康体检情况;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劳务派遣人员安全管理情况等。
(五)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方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修改、演练和备案情况;应急救援组织建立情况;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配备情况等。
四、执法检查人员构成
县安监局成立非煤矿山、一般工矿商贸(以下简称“一组”)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下简称“二组”)两个执法检查组。
一组由刘其平任组长,成员:贺平、郭雪梅;
二组由罗超任组长,成员:王玲、胡晋笙。
五、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结束,釆取自查、大排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企业自查、大排查、整改复查、总结分析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阶段(4月1日至4月21日)。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整理汇总相关资料备查。
第二阶段:大排查阶段(4月22日至5月21日)。两个执法检查组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所有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对一般工矿商贸行业企业进行抽查,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严厉处罚,并限期整改。
第三阶段:整改复查阶段(5月22日至6月22日)。由两个执法检查小组,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于逾期未整改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
第四阶段:总结分析阶段(6月23日至6月30日)。两个执法检查组对专项执法活动进行总结,形成各组执法总结报告,摆出亮点,分析不足,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工作建议,整理、完善执法检查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此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亮剑活动”,是2016年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各股、室、队要高度重视,组织协调此次专项行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
(二)规范程序,严格执法。执法要深入企业、深入现场,严格按照新修的《安全生产法》和现行的《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规的规定程序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三)深化检查,突出重点。突出两个重点:一是新修《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二是新修《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要求。深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努力做到让全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