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全面推行群众办事畅通工程导办员制度
老百姓办事,无需了解服务部门内部烦琐的运作程序和工作流程,所办事项可以由导办员引导办理、协助办理或全程代办。
把方便让给群众 把麻烦留给干部
我市全面推行群众办事“畅通工程”导办员制度
为进一步畅通群众办事渠道,切实增强全市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全面推行群众办事“畅通工程”导办员制度,要求相关单位部门必须在机关、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办公场所设置导办员工作岗位,为群众提供咨询、协办、代办等服务。对此,市委办、市政府办已联合发出《关于推行群众办事“畅通工程”导办员制度的通知》,由市效能办制定的《群众办事“畅通工程”导办员制度指导手册》已经印发给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求该项工作必须在4月底以前落实到位。
打造“无障碍通道”
导办员必须是在编干部
《关于推行群众办事“畅通工程”导办员制度的通知》提出,实行“导办员制度”的总体要求是牢固“为民、利民、便民”理念,增强“主动服务、微笑服务、亲切服务”意识,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强化服务责任,提高工作效能,打造群众办事“无障碍通道”,实现群众办事“速度快、效果好、成本低”的工作目标。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1—2名在编干部为导办员,服务事项较多的可增设导办员助理,协助导办员开展工作,同时增设1名导办员值班领导。导办员值班领导、导办员、导办员助理要相对固定,其姓名、职务、照片、办公地点、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等信息要通过公示栏、部门网站公示并及时更新。
导办员履行三项服务
群众办事不跑“冤枉路”
据市效能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导办员主要履行“咨询、协办、代办”三项服务。一是咨询类,主要以业务咨询、疑难解答等为主,作为咨询类接待受理。导办员须耐心解答,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对群众有问询具体事项办理要求的,必须提供一次性书面告知单。二是协办类,主要是对不熟悉办事流程、办理要求、所需资料、办理地点和没有提出代办要求的服务对象,作为协办类接待受理。在办理协办件时,导办员须全程指导、协助群众办理事项直至办结并做好记录。三是代办类,主要是对不熟悉办事流程、办理要求、所需资料、办理地点,并提出代办要求的服务对象,作为代办类接待受理,填写代办类处理单。对不需要群众出面的代办件实行内部全程代办,导办员全程负责办结。
逗硬实施导办员制度
查出问题者将被严格问责
《通知》要求,各级有关单位要把实施“导办员”制度作为为民、便民、利民的惠民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选择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在编干部作为导办员。
“导办员”制度的落实问题,由市效能办负责指导和督查,将派出效能监察专员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定期地开展定点和***督导。将导办员制度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严格问责。对导办员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市民可拨打12345进行反映,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或导办员制度未落实到位的,扣减该单位目标考核分0.5—2分。
记/者/手/记
为便民举措叫好
采访中,记者心里除了温暖更多的是感动。群众办事“畅通工程”导办员制度,是市委市政府推出的又一项惠民政策。让群众少跑路,不跑冤枉路。对于老百姓来说,这是实实在在的好事:老百姓办事,不需要了解服务部门内部繁琐的运作程序和工作流程,所办事项可以由导办员(助理)引导办理、协助办理或全程代办,并实行限时办结制,如果出现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相关责任部门还要被问责。对此,我们百姓怎能不感动?怎能不发自内心地感叹:“群众路线走得好,干部作风转变见实效!”
相/关/链/接
导办员制度推行单位名单:
船山区、安居区:在有关涉企、为民服务的机关单位、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推行,并结合实际设立导办服务台。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投促委、市旅游局:在机关推行。
市公安局:在机关推行,督促在市车管所、市检测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推行并设立导办服务台。
市经信委:在机关推行,督促明星公司在各服务大厅推行并设立导办服务台。
市民政局:在机关推行,督促市民康医院结合实际推行并设立导办服务台。
市政务中心:在服务大厅推行,并在各楼层设立导办服务台。
射洪县、蓬溪县:在有关涉企、为民服务的机关单位、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推行,并结合实际设立导办服务台。
市教育局、市科知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市食药监局、市公积金中心:在机关推行。
市人社局:在机关推行,督促在市社保局、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市场)、市机保局、市劳动监察支队推行并设立导办服务台。
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在机关推行,督促万通燃气公司在服务大厅推行并设立导办服务台。
市总工会:督促在市惠民帮扶中心推行并设立导办服务台。
大英县、遂宁开发区、市河东新区:在有关涉企、为民服务的机关单位、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推行,并结合实际设立导办服务台。
市交运局、市林业局、市计生委、市粮食局、市环保局、市文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在机关推行。
市卫生局:在机关推行,督促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结合实际推行并设立导办服务台。
市国税局:在机关推行,督促在办税服务大厅推行并设立导办服务台。
市地税局:在机关推行,督促在直属一分局推行并设立导办服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