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积极做好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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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6日发表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电信业从2014年6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县国税局积极行动,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广泛深入宣传,形成良好氛围。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税企QQ群、发送政策提醒短信等形式向纳税人宣传电信业“营改增”试点扩围相关税收政策,提高纳税人政策知晓率。
二是明确任务节点,抓好责任落实。按照省、市国税局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节点,有步骤、有计划地抓落实,实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准确到位。
三是结合春风行动,做好纳税服务。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调研走访,***宣传“营改增”政策,协助纳税人做好办理税务登记等手续,主动征询纳税人意见建议,优化纳税服务。(县国税局 谭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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