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强化措施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今年以来,我县强化措施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更好地保障低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应保尽保”。
据了解,县民政局干部建立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将乡镇、村(居)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成员亲属享受低保的纳入备案登记范围;建立由村(居)民委员会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相关部门前置协查、县民政局审批的常态化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协查制度,做到“三次入户、三榜公示”,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城乡低保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年定期开展城乡低保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清退,乡镇每月结合包村入户、走基层等活动进行核查清理。
此外,县民政局随机组成督察入户组,采取随机入户、“三看三问两访”等方式,每年不低于2次对城乡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全面掌握城乡低保对象在收入、财产等方面的真实状况和变化情况,及时纠正违规问题。
据悉,今年全县登记备案65人,累计新增城乡低保6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