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强化涉农项目审计监督
近年来,旺苍县审计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了涉农项目的审计监督,促使了项目规范运行,达到了应有的效果。
一是完善指标评价体系,注重涉农资金效益审计。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关注资金是否投入到位、管理是否有效、使用是否合法合规,项目效益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二是突出审计重点,注重对涉农资金的审计全覆盖。突出对投入规模大、涉及面广、重点工程及农民最关注或反映较大的问题的审计,检查目标责任书和协议落实情况,促使资金使用单位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发挥专项资金应有的作用。
三是突出对涉农资金***问效审计。对涉农项目,力争做到在项目申报立项阶段提前介入,强化对招投标过程参与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定期实施监控。对涉及农民直接利益的资金审计,按照资金流向,加大对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审查力度。同时,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关注领导干部涉及“三农”问题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把农业部门、县乡领导任职期间对涉农政策的落实、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等作为履行责任的重点之一,予以检查和评价,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职责。
四是强化群众监督。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中,坚持由业主方和群众代表抽选中介机构,对审计全过程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并对重大事项及审计结果进行公示,把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促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
五是大力发挥审计专业机构职能作用。县建立了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全县所有乡镇成立了审计工作站,配备了专(兼)职审计工作人员,部门单位成立了内审机构。仅2015年上半年,完成内审项目37个,审计总金额为6516万元,提出审计意见被采纳36条,全县内审工作水平大为提高。
六是强化审计整改。坚持把整改落实贯穿于涉农项目审计工作全过程,密切配合人大开展的执法检查,落实主要领导干部审计约谈,强化事后监督,抓好整改落实情况反馈,确保审计监督落在实处。
七是加强制度建设。针对近年来投资审计中工程审定价超估算价问题多发的情况,与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会商,报县政府以文件形式出台了《旺苍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切实做到有制度可循,防范和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
八是建立沟通机制。积极发挥审计熟悉财政财务等专业优势,加强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等执法部门配合,建立起情况通报、案件协查、案件移送以及联席会议制度,2015年,根据审计查证的问题,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件,发挥了审计在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中的应有作用。(审计局 何朝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