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法院活动日第35站走进昭化
昭化区门户网讯(李明)六月的昭化,苍山翠绿、碧水环绕,“中国法治·法院活动日”第35站如期而至。6月20日上午,昭化区法院联合“中国法治”在昭化古城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促进绿色健康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向社会传递法治护航绿色崛起的声音。“中国法治APP”微博和“昭化法院”微博对本次活动进行了图文、视频直播。
线上线下——互动咨询解疑惑
发放宣传资料
为了圆满完成“中国法治·法院活动日”第35站活动,昭化区法院的干警们一早就来到现场,搭建展板、贴海报、挂横幅、搬桌椅、调试设备,力争把每一个环节都做好。
上午9:00,现场布置全部完成,网上互动首先拉开本次活动序幕。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本次互动直播。”直播员在网上准时与广大网友见面。
“我上周才在嘉陵江钓了一条野生草鱼,不会也犯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吧?”网友“桃子桃味”咨询到
“你的行为没有达到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情节严重的行为……”现场,参与活动的“中国法治APP”认证法官覃斌认真的向这位提问网友回复。
活动现场,“昭化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实时将现场情况向广大热心网友传递,“中国法治”微博也实时转发。截止活动结束,通过“中国法治APP”回复网友提问22条,微博点赞数超700余人次,浏览量达万余次。
同时,线下开展的现场法律知识解答也井然有序的展开,两名资深法官、三名青年干警组成的法制宣传小分队将一份份宣传资料发放到现场近500名群众手中,并逐一耐心解答群众的相关法律的疑惑。
自愿悔罪——放流鱼苗三万尾
投放鱼苗
贾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提起公诉后,认识到电鱼行为对水产资源、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在开庭前,贾某某表示愿意购买鱼苗向嘉陵江投放,弥补其行为造成的后果。
上午9:30分,在渔政部门、法院、检察院的共同监督下,被告人贾某在古城吉柏渡将3万尾鲤鱼、草鱼鱼苗放归嘉陵江。
在宽阔的江面上,一桶桶育苗被缓缓倒进清澈的江水……
以案讲法——上好法制公开课
巡回法庭公开庭审
上午10点,贾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在古城战胜坝广场公开开庭审理,现场有渔民、从事水产养殖人员及周边群众近500人旁听。“昭化法院”微博视频直播也吸引近万网友围观。
最终,被告人贾某某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昭化区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贾某某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
随后,本次巡回审判的审判长、昭化区法院院长肖红又立即结合案件给现场旁听群众及围观的网友上了一堂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制公开课,讲解了《刑法》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具体规定、电鱼行为对水产资源的危害及建设中国生态旅游康养名市的重大意义。
该案也是昭化区法院将“修复性司法理念”引入具体个案中的实例,坚持打击犯罪和督促其修复被破坏的生态资源并重,不仅仅是对单个的犯罪作出处理,更是促进了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