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自 贡 市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 贡 市 财 政 局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自教体发〔2019〕3号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高新区社事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各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8〕 80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 2017〕 2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 2018〕95 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实施意见》(川教〔 2019〕11号)以及《自贡市委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自委发〔 2019〕5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课后服务的重要意义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回应社会关切,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的民生工程;是弥补家庭教育不足、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孩子困难、保障学生安全的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减轻学生校外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特长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措施。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切实承担起课后服务工作责任,积极构建和不断完善课后服务体系,为学生发展搭建更多更好平台,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教育生态。
二、坚持课后服务的基本原则
公益普惠的原则。课后服务要坚持成本补偿及公益普惠原则,积极构建课后服务多元成本分担与运行机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服务公开的原则。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公示课后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参与课后服务的人员以及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自愿选择的原则。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事先征求学生、家长、教师意见,尊重学生、家长、教师自愿选择权力。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学校要与家长、学生签订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协议,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安全第一原则。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机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因地制宜的原则。各区县、各中小学校应结合本区县、本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切实保障课后服务所需基础条件、师资等,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学校资源优势,丰富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确实不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不得强行开展课后服务。
三、明确课后服务的基本要求
(一)服务范围。 课后服务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要优先保障残疾学生、留守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等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正常行课之外的校内时间,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得超过18:00。具体时间由各区县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中小学校要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确保在正常行课时间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任务,不得以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减少教学任务。要按时上下课,不得因课后服务提前放学或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内容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养成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和生活习惯,培养学生良好的意志品质,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健学生体魄。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修自学、娱乐游戏、体育锻炼、观看适宜学生的影片、自主阅读、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特长发展、拓展训练、科普活动、创新教育等,鼓励中小学校在保证师生安全前提下,就近组织开展校外综合实践、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等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严禁中小学校利用课后服务时间上新课、补课、进行集体考试训练或其他形式的集体学科教学活动。
(四)服务形式。课后服务应以学校为主体,以校内活动为主要组织形式,充分发挥学校现有资源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鼓励学校从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聘请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学校要公示课后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服务地点、人员安排、活动安排、安全保障、收费事项等,方便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要完善课后服务工作流程,建立学校制定课后服务方案、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校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课后服务管理工作机制,确保课后服务有序实施。
四、完善课后服务的保障措施
(一)落实经费保障。要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做好课后服务的规定落实经费保障, 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以区县为主制定方案,积极探索建立课后服务多元化经费分担机制,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的课后服务,其收费属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由各地按照现行价格管理权限制定。代收费项目主要用于学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相关开支。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程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减免。 鼓励个人、社会捐资支持课后服务工作。要完善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课后服务人员劳务报酬、设备设施维修、水电消耗等项目。课后服务经费应实行专账管理,并在每学期末公示收支情况,接受家长、社会、教师监督。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时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并取得合理的劳务报酬,教职工课后服务取得的报酬纳入教师收入统计,并专项据实核增计入当年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但不计入绩效工资基数。要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学校不得一次性收取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等,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乱收费,若发现乱收费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审核备案制度、监督管理制度。要切实加强课后服务的监督管理,加强课后服务的监督检查,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考核体系。各中小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报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学校是课后服务的主体,校长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务必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家长是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重要参与方,要与学校共同担负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做好课后服务政策的宣传,引导学生、家长、社会正确认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努力营造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确保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贡市财政局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