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 贡 市 财 政 局
自 贡 市 卫 生 健 康 委 员 会
关于转发《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自人社函〔2020〕15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45号)转发你们,请务必遵照执行,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工作。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转发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45号)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财政局
自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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