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街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廉政灶建设
交口街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把“廉政灶”建设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干部作风的重要举措,在“廉政灶”建设中,专门制定了《交口街道“廉政灶”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制度牌全部上墙。
一、在经费投入上:配置冰柜、电饭煲、鼓风机等炊具和适量的桌椅,制度牌全部上墙,炊事员的工资由街办财务统一定额预算。
二、在制度监管上:公务接待一律要在街办机关食堂安排,每人每餐限额10元,街办财务支出不得报销营业性餐馆的票据。
三、在日常管理上:纪工委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廉政灶”公务接待,推选机关干部代表参与轮流管理。物资采购及出入库造册登记、建账管理,坚持日清月结。接待费用核报时必须有经办人和批准人签字,严格审核报账费用的合理性、准确性和真实性。接待开销列入政务公开范围逐月公开,强化民主管理。
四、在监督检查上:将“廉政灶”建设情况纳入街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由纪工委同组织干部、财务干部定期对街办公务接待费用开支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廉政灶”制度的建立不但成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而且成为培养领导干部厉行节约、艰苦奋斗,亲民为民、廉洁从政良好作风的“大讲堂”,是科学发展观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的成功探索,具有较好的现实意义。
(交口街办 苏 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