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3月3日,长安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福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市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主任会议接受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依法接受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的辞职请求,任命王浩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确定为代理院长;任命丁小虎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确定为代理检察长。大会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希望新任职的同志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法治思想,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要坚持不懈认真钻研审判和检察业务,努力做到既要政治过硬,还要本领高强。
二是要树牢法治意识,始终谨慎用权。要牢记权为民赋、权由法授,始终用法治思维谋事干事,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努力办好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要始终保持务实作风、为民情怀和清廉本色,敬畏法律、敬畏人民,依法履职、谨慎用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要狠抓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要当好班长、带好队伍,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始终保持党员领导干部、司法工作者的良好形象。要团结带领各自机关的干部队伍,拼搏创新、奋发有为,全面开创长安审判和检察事业的崭新局面,为建设西部强区、奋力谱写长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