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北院门159号院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通过验收正式投入运行
7月24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召开北院门159号院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验收会。由陕西省节能协会秘书长、省节能中心节能专刊编辑部总编辑张维和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光伏电力事业部总经理刘瑞鹏两位专家进行现场验收。
专家组首先来到项目现场,实地了解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试运行情况,查看了光伏板布设、网配电柜、电能计量表和数据远传装置等。
项目验收会上,中心副主任陈越向专家组介绍了北院门159号院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基本情况,西安博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劳志军就项目建设、施工和试运行期间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汇报。两位专家对该项目的建成表示认可,认为本项目建设手续齐全,实际运营符合技术方案要求、施工规范、质量合格,节能效果明显,特别是在政府带头使用新能源方面发挥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值得推广,会议一致通过本项目建设合格,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项目的正式运行后使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在新能源应用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各部门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树立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