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召开区委常委会第19次会议
8月26日上午,鄠邑区召开区委常委会第19次会议,传达学习8月17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的***精神,省市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听取《2021年上半年平安建设认定管理评价指标记分情况汇报》,审议《鄠邑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关于加强区委常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的规定》等,再次部署防汛、平安建设等工作。
会议强调:全区上下要深入贯彻******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精神和省市部署要求,扎实安排、积极应对新一轮强降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敏锐性,严格落实好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守岗位、冲锋在前,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和设备,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紧盯城市易涝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老旧危房、低洼积水点、景区景点、河道等重点区域,坚决落实好“撤、封、管、停、疏”等措施,有力有序做好防汛救灾工作,最大限度防范化解灾害风险,全力以赴确保安全度汛。
会议要求:要把平安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由区委社会治理办牵头,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督促力度,对考核指标靠后的责任单位要下发警示提醒函,相关单位要切实扛起责任,积极履行职责,深入分析失分原因,及时封堵工作漏洞,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