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组织开展文明祭祀活动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为倡导文明新风,构建和谐社会,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莱州团市委在全市各基层团队组织和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中组织开展“文明祭祀”活动。
一、号召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带头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发挥表率作用。摒弃焚烧纸钱、冥物等愚昧落后的祭奠方式,用鲜花代替烧纸,用鞠躬、默哀代替磕头跪拜,以实际行动破除封建迷信,树立科学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崇尚传统美德,将“尊老爱幼、孝老爱亲”落实到日常生活中,培养孝心,学会感恩,理解清明节的深远意义。
二、以清明节为契机,在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全市各级团队组织要组织广大团员和青少年结合祭祀革命先烈,积极开展团日、队日、18岁成人宣誓仪式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同时要组织广大团员和青少年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活动,学习先烈精神、发扬革命传统,倡导和推广“敬献鲜花”、“种植纪念树”、“网上祭祀”等文明科学健康的方式表达缅怀之情。
三、在清明节期间集中开展宣传劝导工作。各级团队组织和志愿者组织要在清明节期间,集中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和志愿者在本辖区境内一些墓(陵)园重点场所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和劝导活动,积极配合林业、民政、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场所管理及安全等各项工作。(团市委 孙鲁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