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卫计监督所与烟台市所联合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检查
为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依法从业意识,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提升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服务的能力,促进莱州市职业卫生工作更好的开展,根据省卫健委执法监察局《关于对全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2020年6月9日、10日莱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与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联合对莱州市辖区内4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本次重点检查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备案情况、机构条件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和工作情况、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情况、职业健康检查的质量控制等。
检查发现4家机构基本能够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但也存在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全,职业健康检查表内容填写不全,医师签字和单位签章不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对其中1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各机构限期整改并要求其严格按照职业健康检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要求,加强机构硬件设施建设,规范设置电测听室,建立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文件,加强实验室比对和质量考核,规范档案管理和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落实主检医师审核制度,提高职业健康检查质量,做到结果可信、报告可靠。
下一步我们将适时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培训工作同时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建立机构诚信档案,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推进机构信用管理,提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为企业和劳动者的服务质量,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