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将耕地保护压实到田间地头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夯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主体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促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近日,我市出台了《招远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意见》,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和责任网格,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将永耕地和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向末端延伸。
我市耕地保护“田长制”是在落实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的基础上,依照行政管辖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设立了四级田长,分别由市长任市级田长,各镇长(主任)任镇级田长,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任村级田长,市网格员兼任网格田长,耕地保护责任逐级下沉,落实到每一块田间地头,做到“谁的地谁来管”。全市共设立各级田长1500余名,将耕地保护责任延伸到基层、落实到田间地头,有效加强了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日常管护,第一时间对违法用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行为进行劝诫、上报,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情况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宣传引导,在各行政村设立田长制公示牌、保护耕地警示牌设,时刻提醒大家守田有责,通过田长们深入田间地头的宣传普及,切实提高群众自然资源保护的行动自觉,在全市逐渐形成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守护好每一寸耕地,牢牢扛稳粮袋子。 (记者 王苗 通讯员 郭晓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