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海阳市休渔时间延长一个月
记者近日从市海洋与渔业部门获悉,为更好地养护和合理利用海洋生物资源,自2017年起,我市休渔时间从5月1日12时开始至9月1日12时结束,比往年多了一个月。休渔作业类型包括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
根据《农业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规定,今年休渔的具体时间为: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北纬35度至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定置作业休渔时间不少于3个月,具体时间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确定,报农业部备案。特殊经济品种可执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具体品种、作业时间、作业类型、作业海域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报农业部批准后执行。由于我市位于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因此,我市休渔期比往年延长一个月。(通讯员孙文凯记者吕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