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大院管理规定(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大院管理,为各进驻单位提供一个整洁、安全、有序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环境卫生管理
1、自觉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倒污水,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2、不准乱搭建、乱堆放、乱张贴、严禁在楼内及其他公共场所焚烧物品,须保持道路和公共部位清洁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3、各单位办公室室内卫生由各单位负责,垃圾分类投放在垃圾箱内。公共区域内的卫生由物业保洁人员负责。
4、应遵守文明办公要求:(1)办公楼内严禁吸烟。(2)切勿将垃圾、纸屑、废纸、茶叶渣等杂物投入洗手间拖把池、洗手盆以及厕所的便池内。(3)冲洗拖把要控干水,以免滴在走廊地板上造成二次污染。
5、冬季公共区域扫雪由各单位负责(冬季扫雪责任区附后)。
二、车辆管理
1、进出机关大院的车辆,必须通过车牌识别系统进入,车辆驾驶员要自觉接受检查,服从指挥管理,减速行驶,有序停放。外来车辆需进入机关大院,须到门卫登记办理有关手续。
2、车辆进入机关大院禁止鸣笛,按指示标志有序停放到停车场的车位上,不得一车占两个车位。
3、为确保道路畅通,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公共通道、人行道和安全通道上。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自觉放到指定位置。
4、车辆不得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机关大院。
5、车辆进入机关大院后,驾驶员应自觉遵守机关大院管理规定,文明行驶,文明停车,对违规行驶、停车、不服从指挥的,属首次的,给予一次警示提醒,纠正违规行为;二次违反规定的,给予二次警示提醒,再次纠正违规行为;三次违反规定不服从指挥的车辆,将直接取消该车辆进入机关大院的资格。
三、节能管理
1、要节约用电。严格执行空调运行规定,夏季环境温度低于28℃、冬季环境温度高于16℃时停止使用空调。办公场所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关闭门窗。
2、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办公场所内自然光度足够时不要开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3、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以减少待机消耗。下班后关闭所有电源开关。
4、要节约用水。做到随手关闭水龙头,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
四、机关食堂管理
1、为营造文明、和谐的就餐氛围,请大家自觉排队,不要大声喧哗。
2、机关食堂实行一人一卡就餐制度,就餐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准代替他人购买饭菜。
3、就餐流程:取餐具--各窗口取食一份--刷卡用餐--剩菜倒入收集箱--餐具放入指定位置--用餐结束。
4、请勿将餐厅提供的餐具带离就餐区域,餐后请自觉将餐具送到餐具收集处,残渣剩菜倒入泔水桶内,保持环境卫生。
5、开饭时间:早餐:7:20-8:00,午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
6、饭卡充值时间:每周二下午14:30—17:00,在机关食堂充值处充值。
五、会议室管理
1、会议室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各单位申请统一调配使用。
2、使用会议室时,应提前与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5***2616)。
3、各部门使用会议室时,需填写统一印制的“会议室使用申请表”,由分管负责人签字。
4、会议座次、签到、水由使用单位负责。
5、参会人员进入会议室后,要严格遵守管理规定,讲究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大声喧哗,禁止在会议室内吸烟,不得在桌椅墙壁上刻画涂写,不得损坏公物。
6、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会议室日常管理维护,确保会议期间各类设备稳定运行,保证音响、投影、电脑、电子显示屏等视频、音频设备设施正常使用。
7、会议服务人员应遵守机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内容及相关信息。
六、单身宿舍管理
1、机关单身宿舍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公共区域卫生由物业公司保洁人员负责,要保持公共区域卫生,创造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室内卫生由个人负责,要保持室内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2、单身的乡下、外地干部职工,经本人申请,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报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建立登记册安排住宿,以便及时掌握人员入住情况 。
3、住宿人员需到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交纳住房押金200元。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退房的,必须把钥匙交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并办理押金退还手续,不得随便转让给他人。
4、爱护公共财产,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5、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器具,注意防火。每季度末月26日-30日到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交纳水电费。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