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减排目标顺利实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区环保局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从现在开始到11月份,围绕4个重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
一是重点整治水源地流域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继续加大二级保护区内超标排放污染物单位的清理整治,发现违法行为,一律挂牌督办,限期解决。
二是重点整治违反环评制度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项目;不符合有关环保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污染企业。
三是重点整治建成区大气污染问题。严格落实省、市“十一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加大对各类烟气脱硫设施的监管,保证脱硫工程按计划如期建成投入使用,并确保脱硫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对秸秆焚烧问题的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在全运会期间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四是重点整治群众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以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比较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为重点,实行定案定人包干、限时处结责任制,全过程负责案件的调查、处理、整改、结案、回访等工作。对投诉问题的处理情况,及时与信访当事人双方沟通反馈,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实效的标准,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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