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全面推行街道(园区)公务卡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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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芝罘区自2012年10月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以来,采取在区直部门“先试点、后推广”的推进办法,先后出台制定了《芝罘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和《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关于建立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制度的通知》,在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出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深化街道(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今年以来,芝罘区全面推行街道(园区)公务卡制度改革,将13个街道(园区)视同区级一般预算单位办理、发放公务卡,提高街道(园区)办卡的积极性,同时逐步引导13个街道(园区)使用公务卡进行消费,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为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奠定基础。(韩英越)
责任编辑:王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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